南宁严查开发商捂盘惜售 在售楼盘未发现明显涨价
南宁严查开发商捂盘惜售行为
广西新闻网 -广西日报记者 杨 波
南宁多盘陷入疯狂?早买早赚一辆宝马?……国庆长假前夕,关于南宁市“十一”起多个楼盘房价全面上涨的消息在网上不胫而走。连日来,南宁市政府发文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南宁市物价和房产部门也组成联合执法组,深入该市多个在售楼盘突击检查,并未发现如网络流传所言暴涨现象。
在售楼盘未发现明显涨价行为
10月5日9时30分,记者随检查组来到位于凤岭北片区某楼盘的营销中心,现场只有两拨客户。据网上传言,该盘10月1日起每平方米均价将上涨2000元,但现场营销负责人黄女士透露,正在销售的16号楼推出160多套房源,9月下旬取得预售证,开盘至今售价并未上涨,也没有高于备案价格。
在位于该片区的另一高层楼盘,前来看房咨询的客户不算多。该项目营销主管黄先生表示,正在销售的7号楼从数月前开盘以来价格保持稳定,前来看房、买房的客户也没有出现井喷式增长,国庆期间销售率比节前稍高。
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社会监督科科长耿飞告诉记者,经过连续两日对南宁市部分在售楼盘的调查走访,并未发现明显涨价行为。同时,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楼盘存在未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为此,执法组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楼盘下达了《处理通知书》。
住房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购房,通过正规途径甄别楼房租售信息。南宁市商品房销售公示平台已于今年6月正式上线使用,市民可在各楼盘销售现场通过该平台的企业版查询该现售楼盘的房源销售状态;登录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也能查到各楼盘预售申报的备案价格。
市政府重申房地产管理政策
10月4日,南宁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重申商品房预售管理、商品住宅价格监管、房地产广告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强调将依法查处故意隐瞒、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等捂盘惜售行为。
《通知》要求,新批准商品住宅项目获得预售许可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预售申报价格报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后,全部进入南宁市商品房销售公示平台对外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销售时,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预售申报价格。
在明码标价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确标示所有可售房源及其价格等信息,不得把明码标价变成口头告知。同时,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标示醒目,实行一套一标,并标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同时,对于不具备销售条件,含有虚假、夸大内容以及其他违反《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房地产广告,一律不予发布。未取得预售证,即便在网上也不能随意打广告。
根据《通知》要求,该市将全面整治房地产广告违法行为,以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承诺、误导宣传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为重点查处内容,涉嫌违法的将由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