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举行"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弘扬宪法精神

05.12.2014  06:49

发放法律宣传资料。 广西新闻网 实习生 任健 摄

市民用手机查灯谜答案。 广西新闻网 实习生 任健 摄

市民在咨询法律问题。 广西新闻网 实习生 任健 摄

现场法律咨询。 广西新闻网 实习生 任健 摄

广西新闻网 南宁12月4日讯(记者 许乾雷 实习生 任健)12月4日,201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广场宣传活动在南宁民族广场举行,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国家”为主题。南宁市委政法委、南宁市中级法院、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法制办等单位在活动现场向市民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和法治宣传用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并以“猜灯谜”法律知识竞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宣传板报等法制宣传活动吸引众多市民前来观看咨询。

在活动现场,“猜灯谜”法律知识竞答的活动区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参加,有不少市民在灯谜旁翻阅法律宣传资料或者掏出手机寻找答案。市民周奶奶告诉记者:“我觉得这样的宣传方式很好,在猜灯谜的同时还可以学到很多的法律知识。”

在现场法律咨询区,很多市民带上相关资料前来询问法律程序,也有的市民正在询问教育、医疗等相关的问题,工作人员耐心地为市民讲解法律相关知识以及如何更好解决问题。法律宣传志愿者梅洁告诉记者:“活动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已经有很多市民前来咨询法律问题。其实很多人都很关注法律的问题,平时只是没有渠道去了解,我觉得每年应该多举行一些这类法制宣传活动,让市民更加了解法律。”

据了解,今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