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警启动自学直考试点工作

02.04.2016  12:37

  4月1日,作为全国16个试点城市之一,南宁正式启动自学直考工作。即日起,只要备好材料,确定自学车辆、随车指导人员,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不想去驾校学车的南宁市民,将可以实现“自学成才”。当天上午,在南宁车管所,共有4名学员成功领取了学车专用标识。车管部门表示,截至目前,已经有21名市民报名自学直考,除了已经获得学车专用标识的4名学员,其余的学员正在着手材料准备、车辆改装、科目一考试等工作。

  四学员拿到学车标识

  “自学直考的推行为广大驾考学员提供了便利。选择自学直考,我可以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时间。”今年23岁的梁丹是南宁市首批“吃螃蟹”的自学直考学员之一,她告诉记者,自己去年就已到驾校报名,但因工作忙碌,参加科目一考试后,她再也没有到驾校学过车。

  自学直考工作在南宁试点的消息传出后,她便到车管部门报名,按照民警的引导依次完成了各项准备工作。“车子是自己的,教练是我表哥。不仅时间上更好安排,而且我相信在学车过程中,相比陌生的教练,表哥会更用心。”梁丹相信,在亲戚的指导下,她一定会很快拿到驾驶证,成为一名合格的驾驶员。

  最早报名参加自学直考的廖文杰,也在昨天拿到了学车专用标识。“毕竟用自己的车子学习在时间上比较自由,又是熟悉的朋友教,选择学习的场地也多。”廖先生说,他的随车指导人员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他觉得这样学车会比较轻松。

  “我是2007年拿到驾照的,这几年开车没发生过事故,几次碰剐事故也全部是他人负全责。”廖先生的随车指导人员蒙先生说,在确认担任随车指导人员之前,他已经了解相关内容,十分清楚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今后他将依照规定尽心指导。

  当天,包括廖文杰在内,一共有4名学员拿到了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今后,他们可以依照规定“上路”学车。

  将推科目三自主约考

  据了解,作为全国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改革16个试点城市之一,南宁市早在2015年下半年就已开始筹备工作。一是不断完善驾驶人考场建设,增加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路线2条,新建科目二考场2个,采购考试车辆30辆,优化改造考场等,进一步提高了考试效率;二是提前划定市区和市辖六县的机动车学习驾驶路段29条,开放可供自学直考的驾培机构、考试场地共18个;三是从3月15日起,在全区率先实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互联网自主预约,取消对驾校考试名额的限制,实现驾驶培训和考试报考分离,促进驾驶人考试流程的公开公正便民。此外,南宁车管所设立了7个自学直考业务专窗,其中市区1个、市辖六县6个,对自学直考使用的训练车辆上线检测、查验、核发学车专用标识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

  “接下来,车管部门将继续开设自学直考专窗,接受群众自学直考报名,指导报名群众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教导员陈子丽说,下一步,车管部门将在现有科目一、科目二自主约考的基础上,   

  开发科目三及科目三理论考试自主预约,为自学直考学员提供便利。

  【特别提醒】

  选择自学直考的学员及随车指导人员,要依照规定进行学习。其中,自学直考的教学活动应在指定路段和时间内进行。在训练时,必须将学车专用标识张贴于汽车的挡风玻璃处,而当自学车辆不作为自学直考训练使用时,需将学车专用标识取下。

  车管部门表示,如未按规定开展自学直考活动的,交警部门将给予处罚。根据规定,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按规定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随车指导人员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随车指导人员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