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停车位“私人锁定”现象普遍 最高可罚5000元
近日,广西新闻网记者接到网友爆料:南宁市安阳路大商汇汇豪华庭小区附近的人行道上的停车位被沿街铺面商家“钉”上了地锁,该网友认为,人行道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商家这种行为实在太过霸道。为了解具体情况,4日下午,广西新闻网记者来到网友反映地点,进行了一番探访。
现象:停车位竟“私人锁定”
记者在现场看到,V字型的地锁遍布汇豪华庭小区沿街店铺前的人行道,只有少数的停车位上有车停放,大多数停车位都空着,车位旁矗立着一块写有“12小时5元,24小时10元”的收费牌,上面还留有联系电话。负责看守车位的工作人员没有佩戴任何统一标识和工作牌证,当记者询问其能否提供相关票据时,对方表示:“我们这不提供这种东西。”
因为停车位被装上了地锁,一些车主又不想花钱,到附近办事的市民不得不把车开到别处停放。车主刘女士告诉记者:“这里的车位原来是没有被“钉”上地锁的,也许有些商铺业主觉得太多人在这里停车,又不在他们店里消费,心里不乐意了。”汇豪华庭小区业主刘大爷告诉记者,自己也不记得停车位是什么时候被“锁定的”,但是把人行道占了,确实是不合规矩的。
汇豪华庭小区物业中心的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小区外的沿街商铺是一位“私人老板”包下来的,地锁也是他“钉”的,之前有签过协议,应该符合规定。可当记者要求对方提供该协议和“私人老板”的联系方式时,对方表示无可奉告。
买下了商铺是否有权利占用店铺附近的公共基础设施呢?面对记者的提问,一名店铺业主振振有词地称:“我的店铺开在这,店门前的人行道当然也是属于我的啦!”
随后,记者在南宁市各街道走访发现,停车位被“私人锁定”的现象十分普遍,金浦二支路某单位大院门前的人行道上,一辆蓝色小车在一个钉有地锁的停车位里“休憩”;新竹路一家银行门前被“钉”上地锁的停车位,把半个人行道都占了,这让不少市民心里嘀咕,这样的行为到底是否合法呢?
政策:最高可罚5000元
11月3日,南宁市法制办向社会公布了南宁市政府对《南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修改情况(下文称《办法》),《办法》中明确:禁止在道路停车泊位内设置挡车器、专用牌等障碍物,不能组织他人进入空位停车。违反的,由交警部门或城管部门按各自权责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除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外,禁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位、停车指示标志以及擅自引导他人占用道路停车;禁止擅自占用免费停车位向停车人收费等行为。违反的,由交警部门或者城管部门按现场泊位数,处以每泊位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广西新闻网记者向西乡塘区城管局反映情况后,对方表示将会按照新规马上开始整治行动。记者将持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及时报道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
提示:4种情况可拒付停车费
根据南宁市法制办11月3日向社会公布修改后的《南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有以下4种情况的,车主可以拒付停车费。
1.工作人员不佩戴统一标识和工作牌证的;
2.不出具或者出具不符合规定的票据的;
3.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的;
4.不按照要求公式经营者名称、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依据、停车时段、监督投诉电话的。(记者 黄河畅 实习生 廖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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