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执行新规
04.05.2015 13:40
本文来源: 发改委
广场舞的音乐能开到多大?小区内绿化地能用来种菜?可以在临街阳台晾晒衣物吗?5月1日起,首府执行《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对市政道路、城市照明、园林绿化、小区环境以及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提出了严格的标准,促使市民更好地维护生活环境。
《标准》要求,各类群众性活动使用的喇叭等播放的音量分贝要在65分贝以下,不得影响居民日常生活、休息。此外,户外大型液晶广告屏在晚上10时后必须关闭,不得再有任何图像和声音。居住区内不得设置五金、石器、木器制作及机动车修配等噪声扰民行业,也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开设餐饮、歌舞厅等产生油烟、噪音、废气、废水污染的经营场所。
针对比较普遍存在的居民占用小区绿地种菜的现象,《标准》规定:居住区内绿地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不得破坏、占用;公共区域不能种植与绿化无关的植被(瓜果、蔬菜等);绿地及绿化设施要保持完好、整洁;花草树木无明显病虫害,无枯死现象;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同时,《标准》还规定居民区公共区域不准晾晒衣物,而临街住房阳台外也不准晾晒衣物。
不少行人都有被临街商铺的空调室外机吹得浑身冒汗的经历。对此,《标准》要求,临街建(构)筑物安装的空调、排气扇的底部应高于地面两米以上,不影响市容和行人通行,空调机的冷凝水应接入排水管道,无凌空排放、滴水现象。(记者/覃海明)
本文来源: 发改委
04.05.2015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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