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出台意见 社区专职人员每人每月至少增700元

19.11.2014  12:34

南宁市出台意见,将科学布局社区,消除3万人以上人口社区,并提高工作人员待遇

社区专职人员每人每月至少增加700元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贾经纬

        南国早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本月,南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建设水平的意见》(简称《意见》),就南宁市的社区布局、经费保障、专职工作人员补贴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布局规模

        消除3万人以上人口社区

        据悉,社区规模以1~2万人口为宜,南宁市将调整社区规模,逐步消除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大型社区。企业职工生活区、成片开发的住宅区、商业集中区可根据管理和服务实际需要适当扩大规模。

        待遇保障

        每人每月增加不低于700元

        社区专职人员收入低的状况比较普遍。《意见》要求,提高社区组织专职工作人员补贴标准。社区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专职书记、专职副书记、社区居委会专职主任、专职副主任、专职委员和专职社区工作人员。

        根据要求,社区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补贴在现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从2015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不低于700元,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建立完善增长机制。

        另外,南宁市还将鼓励社区工作人员考取社会工作人员职业水平证书。凡通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高级)的,每人每月可分别获得100元、150元、200元补贴。工作年限补贴由每人每月按每年给予2元提高到10元。

        南宁市还将参照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标准,解决专职社区工作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问题,按专职社区工作人员享受的岗位补贴和实绩奖励的10%缴纳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