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创新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马路杀手”
新华网南宁10月26日电题:南宁创新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马路杀手”
新华社记者刘伟、何伟
广西南宁市拥有电动车自行车多达146万辆、人均拥有率达50%,但一些电动自行车随意横穿马路、占道、抢行导致交通事故屡见不鲜,成市民担忧不已的“马路杀手”。为遏制有关违法行为,今年4月以来,这里采取强化源头管理、“以学促管”等措施,使立案、死亡人数大幅下降,初步形成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南宁经验”。
南宁曾被称作“骑在摩托车上的城市”。2002年“禁摩”后,摩托车得到有效控制,电动自行车数量却急剧上涨。截至今年8月底,南宁城区范围内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146万辆,仍以每天1600辆左右的速度增长,平均每两人就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出行比例达到33.98%,多项指标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南宁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乱象”多,交通事故频发。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供的数据显示,2104年南宁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立案454起,占全市交通事故的54.3%,造成106人死亡、512人受伤,重点是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占道、加塞、抢行等违法行为所致。
为治理电动自行车有关违法行为,南宁将今年4、6、8月定为电动自行车“严管月”,实行全警动员,每天80%以上的支队警力投入路面一线参与整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南宁在全国创造性地推出‘以学促管’新模式,对电动自行车违法当事人一律责令参加现场交通安全学习。”南宁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支队支队长李小龙说,今年4月以来,全市设置了30个固定学习点和38个简易学习点,并购置了电视机、扩音器、空调、风扇等设备,由民警、协警专人负责管理,每天可组织安排电动自行车安全学习1万人次以上。
据介绍,目前已有70多万名电动自行车违法驾驶人参加路口执勤体验。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大队长庄惠勇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被交警查获,如果仅被处罚50元对当事人触动不大,下次可能再犯同样的情况。而实施以教育为主的人性化执法可促使他们改正行为,有效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
“刚开始整治时,我们在这里每天大概查获2000人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现在下降到600人左右。”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周兴来说。
除了“以学促管”,南宁在广西率先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强化注册登记源头管理,还创新推出APP手机软件、电话预约等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缓解电动自行车学习、上牌预约难问题。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少辉说,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整治措施,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现象大大减少。今年1月到10月23日,南宁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25人,比去年同期下降45.65%。(完)
[责任编辑: 向丁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