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加大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力度
25.04.2015 16:08
本文来源: 建设厅
根据《南宁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餐厨垃圾应当由取得许可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收集运输;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与未取得许可的餐厨垃圾筹集、运输单位清运的,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南宁市1.3万多家餐饮企业网点和个体经营户中,仅有600多家已按照规定与该市制定的餐厨垃圾处理企业签约。一些大型餐饮企业因经济利益问题,主动执行相关规定的意愿较低。基于此,南宁市城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推广力度,通过上门宣传、发放《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送达通知书》等方式敦促餐饮企业尽快签订相关协议,并着手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从源头上遏制地沟油的出现。(孟振兴 吴希玉)
本文来源: 建设厅
25.04.2015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