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另类宠物深受年轻人喜爱 购买别稀里糊涂违法

23.08.2015  13:07

购买另类宠物 别稀里糊涂违法

林业部门提醒:广西本土所有青蛙、蛇、鸟类均属野生保护动物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张文卉)近年来,由于猎奇心理,各种稀奇古怪的宠物层出不穷,也深受年轻人喜爱并饲养。8月19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刺猬、松鼠、鳄鱼、各种蛇类等在南宁市各大花鸟市场上都有销售,且价格不菲。林业主管部门提醒市民,购买宠物之前应先了解其是否属于保护野生动物,否则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8月18日,在中山路粤发花鸟市场一宠物店,高中生小林饶有兴趣地对店里一条绿色的小蛇仔细端详。据其介绍,班里有些同学养的宠物都很奇特,他说:“有同学还养了一条黄金蟒,也不知道从哪弄来的。”

在宠物店,记者遇到10岁的小学生小邓,在其7岁生日那年,妈妈给他买了一条玉米蛇作为宠物。小邓表示,目前为止他养过蝎子、蜥蜴及各种乌龟。

记者走访南宁市各大花鸟市场发现,类似这样奇形怪异的宠物还真不少,如刺猬、蜘蛛、草蜥、蜥蜴、角蛙、白间红尾蜘蛛等十几种,而且售价不菲,如80元的小蛇、300元的小鳄鱼、380元的蜥蜴,甚至还有600元一对的宫廷鸡,600元一只的刺猬。

这些宠物能养多久?知情人士表示,养殖这些宠物的是年轻人居多,养久了有些会放生,如龟鳖;有些宠物最后可能也会变成美餐,如宫廷鸡;还有一些宠物由于越长越大而无法驾驭,主人有可能会将其卖掉,如蛇、鳄鱼等。

许多购买另类宠物的市民只缘于兴趣和爱好,但南宁市森林公安相关负责人表示,如宠物属国家级保护动物、广西重点保护或“三有”保护动物,买卖宠物将违法。8月11日,合浦公馆一男子在网上订购了一只松雀鹰当宠物,取货时被当地警方当场截获。据了解,松雀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严禁非法买卖(详见本报2015年8月17日A1叠12版《买松雀鹰当宠物  取货时当场被逮》)。

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科负责人表示,所有的蜥蜴都是保护动物;广西本土所有的青蛙、蛇、鸟类均属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大部分外来物种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保护范畴,同样受到野生动物法律法规保护。

林业提醒 

目前有些野生动物获得人工繁育许可,如鳄鱼、画眉等,但必须持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但记者在调查中,未发现有宠物店悬挂相关许可证。

林业部门提醒,市民如发现非法驯养、销售、宠养野生动物的,请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0771-2508110、5859801、5886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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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刑法》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广西规定,非法出售、收购、携带、邮寄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没收实物及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