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可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 12个派出所能办理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黄登 通讯员 张军 梁欣)10月9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获悉,即日起,在南宁就业、就学、居住的非广西户籍人员(除少数民族版本地区外),可到南宁市12个派出所申请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
据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负责人介绍,今年7月1日起,南宁市公安局在兴宁派出所、中山派出所、亭子派出所和永新派出所等四个派出所,试点实施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受理对象仅为广东、湖南、浙江等三个省份。为了进一步方便在邕非广西户籍人员的工作、就学、生活,南宁市公安局在公安部、公安厅的指导协调下,经过精心筹备、科学谋划,10月9日正式开放面向全国各省市户籍人员的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除少数民族版本地区外),同时,受理此项业务的派出所不仅增至12个,而且还将业务延伸至市辖县,让更多的市外户籍人员在南宁感受到像在“家”一样的便捷、贴心。
南宁市公安局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指南
◆受理对象: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受理范围已扩大至全国,在南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广西户籍人员(除少数民族版本地区外),均可在南宁申请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
◆所需材料:前往申请请准备以下材料:①本人持户口本或居住证,②旧的居民身份证(丢失补办居民身份证的不需提供)。
◆办理地点:由原来的4个派出所,增至包括市辖县在内的12个派出所。不住在上述12个派出所辖区的群众,符合前述条件的也可以前往其中任何一个派出所办理。(12个派出所地址电话见后)
◆受理业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以下这些业务不在受理范围: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或因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住址等信息变更后需要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收费规定:异地申请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证件的群众,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异地受理地公安机关缴纳工本费。
◆广西户籍人员:南宁市户籍人员或在南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广西户籍的市外人员,均可就近在全市各个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等业务,不仅限于上述12个派出所。相关条件、要求与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相同。
南宁市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受理派出所
兴宁派出所,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兴宁西街6号,电话:0771-2854331
永新派出所,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壮志路16号,电话:0771-2614934
中山派出所,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江北大道凌铁段18号,电话:0771-5315879
亭子派出所,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亭高路9号,电话:0771-4924106
大沙田派出所,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14号大沙田为民中心2楼,电话:0771-4512595
城关派出所,地址:南宁市邕宁区五象大道东段501号,电话:0771-4717099
标营派出所,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定罗路6-1号,电话:0771-6212502
上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地址:广西上林县大丰镇丰岭路50号,电话:0771-5285350
隆安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地址:广西隆安县城西路28号,电话:0771-6522048
马山县公安局白山派出所,地址:广西马山县白山镇江滨东路522号,电话:0771-6822271
宾阳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地址:广西宾阳县宾州镇思远路城南派出所办证大厅,电话:0771-5922355
横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地址:广西横县横州镇龙首路158号,电话:0771-7202567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