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启动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业务 高达1500万元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廖欣)当前中小企业资金链紧张问题普遍突出,融资难、融资贵以及还款难等问题交织在一起,使企业正常经营受到极大困扰。昨日上午,南宁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业务试点工作签约仪式举行。南宁金融投资集团与参加应急转贷资金业务工作的首批5家试点银行签署了合作协议,南宁市首个针对中小企业的应急转贷资金正式设立。
据介绍,为有效解决中小工业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增长,南宁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11月正式印发和实施《南宁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设立方案》。根据方案,南宁市应急转贷资金首期规模2亿元,提供给在南宁市(含区、县)依法设立的中小工业企业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的转贷。当条件成熟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应急转贷资金运作。
方案同时明确,单笔应急转贷资金使用额度控制在合作银行承诺续贷额度以内,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0天。资金使用费按天收取,资金使用前60天的日费率为0.4‰;超过60天的,超过部分日费率为0.6‰。超过合同约定还款期限的,转贷管理平台可采取包括依法提起诉讼在内的必要方式回收转贷资金。
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业务首期启动,得到了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浦发银行南宁分行、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及桂林银行南宁分行的积极响应。而其他参与此项工作的银行,将在与南宁金融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后开展应急转贷资金业务。
■相关链接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应急转贷资金?
申请企业需要满足多项条件,要是在南宁市(含区、县)依法设立的中小工业企业;产品要符合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产业政策,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申请的转贷资金仅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的转贷。为了防止出现“死账”“呆账”,对于转贷应急资金的适用对象,必须具备本期贷款条件和后续还贷能力,经合作银行同意后,方可申请。
编辑:陈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