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淘汰黄标车6.34万辆 南宁完成90%以上任务量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李慧婷)9月24日上午,广西区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和公众公布各市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情况。据悉,今年1-8月,全区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为85.7%,酸雨污染水平有所减轻;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Ⅲ类以上水质断面有67个,占93.1%,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占88.6%;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平均达标率95.0%,同比上升5.7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近岸海域海水一、二类水质占88.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1.5个百分点,均居全国先进水平。
南宁完成93.9%的淘汰黄标车任务量
根据数据统计,2014年全区城市PM10年均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但比2013年上升7.8%,比2012年上升21.1%,已处于超标“警戒区”。
今年6月以来,我区城市PM10平均浓度同比持续下降,扭转浓度持续上升的势头。主要表现在:继1-6月PM10浓度同比首次降低后,1-7月的PM10浓度继续削减;即便在8月区域性污染天气影响背景下,全区1-8月PM10浓度仍实现了环比削减1.5%,达到65微克/立方米,越来越接近年度63微克/立方米的控制目标。
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机动车污染防控十分关键,2014年以来,国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每年均提出明确的黄标车淘汰目标。今年8月,国务院部署了对各省(区市)“黄标车”淘汰专项督查工作。截止8月底,广西共计淘汰黄标车6.34万辆,其中,淘汰营运黄标车2.32万辆,完成年度淘汰营运黄标车任务总量的89.8%;桂林市、梧州市、崇左市、来宾市、贺州市、百色市、河池市7个城市超额完成任务,南宁市已完成淘汰任务量的93.9%。
南宁多举措保卫“蓝天清水绿地”
今年,南宁市市委、市政府以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为契机,出台了《南宁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暂行办法》,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实行“党政共管、一岗双责”的管理办法;市领导多次就突出环境问题开展调研,针对可吸入颗粒物(即PM10)治理问题约谈城区、开发区及有关部门领导,督促落实PM10治理措施。
8月,南宁市启动开展PM10防控“百日攻坚战”,强化道路扬尘和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多次在大气污染扩散条件不利的情况下启动PM10污染应急处置机制,缓解、遏制PM10污染,1-8月,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8.5%,PM10平均浓度72微克/立方米,达到整改目标。
同时,南宁市启动18条内河整治工作,印发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方案,200多个项目先行先试,努力将南宁建设成为“会呼吸”的亲水城市;组织黑臭水体普查,实施河道周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城市内河河道及河道周边巡查,加快推进城市内河污水直排口整治工作。截至8月31日,已完成截污整治的污水直排口19个、开工建设4个、准备开工建设8个。18条内河建成区内河道规划整治约155公里,目前已有12条内河开工建设,完成整治河道长度约35公里,正在整治约40公里,开展前期工作约60公里。
广西环保厅副厅长蹇兴超表示,今年1-7月,全区共排查各类企业1.2万多家,罚款企业376家,罚款金额1600多万元。今年,按新环保法配套办法实施按日计罚企业1家,查封扣押企业16家,限产停产20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8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5起。“今年广西的环境质量遏制了2013年以来呈现下降的趋势,主要环境质量的指标呈现改善的趋势。”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