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实施“三年行动”治理大气污染
南宁市政府近日审议通过了《南宁市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南宁市将在3年时间内通过优化能源及产业结构、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等十大措施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大气污染做“减法”。这是记者昨日从南宁市环保局获悉的消息。
《方案》的三个阶段目标
●到2014年底
基本建立科学的大气污染监控和防治体系,逐步推进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2015年
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减排任务
●到2016年底
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达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大于5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确保达到75%以上,力争达到80%
1 优化能源
加快县县通天然气“步伐”
《方案》规定,南宁市将通过进一步推广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使用,加快配套设施建设,落实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规划,加快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加快实施县县通天然气工程;培育发展生物质燃料产业等措施来优化能源,调整产业结构。
在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上,南宁将制定实施全市燃煤消耗量具体控制措施,严格执行高污染燃料“禁燃禁售区”规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无煤街道”“无煤社区”“无煤工业园区”创建工作。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控制改建、扩建水泥、钢铁、铸造和建材等“两高”企业。健全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严格重大项目环评管理。市建成区原则上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煤发电机组。
方案还显示,南宁将严格淘汰不符合南宁城市功能定位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大力推进造纸、酒精、化工、水泥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工作。到2014年底前,将完成“十二五”计划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2 减排降尘
火电厂水泥厂均要“脱硝”
为推进南宁工业企业的污染减排,《方案》制定了全面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减排工作。将制定严格的电力行业脱硫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和运行管理督察年度计划。全面实施火电厂脱硝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火电机组要根据要求建设烟气脱硝设施,现役火电机组要加快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实施干法水泥生产企业烟气脱硝治理工程。
强化工业企业的烟粉尘治理,督促企业完成散装车收尘系统、新熟料库底收尘系统的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收尘效率,确保各环节粉尘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对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的除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3 汽车减污
南宁或出台机动车总量控制政策
在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方面,《方案》规定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加快轨道交通建设,优化公交线网,引导个体交通向公共交通转移,制定实施计划,到2016年,基本实现中心建成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
针对新车源头污染控制,方案规定要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在已使用国Ⅳ标准汽油的基础上,2014年底前全面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柴油;推进柴油车尾气排放国Ⅳ标准的实施。力争在2016年底前推广使用国Ⅴ标准车用燃油并提前实施机动车国Ⅴ标准。
在推进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划定黄标车限行范围上,《方案》做出了明确的规划:2014年底前,在中心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划定黄标车限行范围;试点建设黄标车“冲禁令”自动识别抓拍系统。此外,加大力度淘汰黄标车,到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市范围内黄标车。
此外,方案还计划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将制定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推广使用年度方案,2014年更新800辆节能环保公交车,新增900辆以上油气双燃料出租车。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明确提出了探索机动车总量控制政策。南宁市将参考国内其他城市经验,研究机动车总量控制政策的可行性。
4 控制焚烧
清扫废物园林废物禁露天焚烧
在露天焚烧控制上,南宁将于2015年底前,建立市、县(区)、镇(街)、村四级秸秆焚烧监管责任体系,通报重点区域露天焚烧监测信息;禁止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生物质的露天焚烧行为;禁止以露天焚烧方式回收金属等土法炼制。
5 减少油烟
新建餐饮企业一律用清洁能源
针对餐饮业油烟污染管理,方案规定将加强对饮食服务业布局管理。2014年起,推进建立相对独立、不污染扰民的饮食街(区)、饮食综合楼。进一步完善环保、工商等部门饮食服务业建项目联合审批机制,研究修订《南宁市饮食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杜绝饮食服务业因选址不当、污染治理不符合要求造成扰民问题。
方案还加强了对餐饮油烟监管,将督促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敦促建立运行管理制度。此外,市区新建的饮食服务业一律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已建的饮食服务业2015年底前必须完成清洁能源改造。
6 防尘复绿
排查扬尘污染源建立数据库
针对市内扬尘污染问题,将实施扬尘污染控制属地监管制度。
2014年起,组织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建设工作,全面排查扬尘污染源,建立扬尘污染源数据库,编制责任考核方案;在防治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方面,制定并组织实施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人行道的施工扬尘控制监管措施;在防治城市渣土运输扬尘上,对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装GPS监控系统进行监管。在防治道路扬尘方面,将加大路面保洁和洒水消尘力度,做到路不起尘。
同时,还将加强绿地系统建设。将按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城市公园、绿化广场、景观林带、立交桥、人行天桥等立体绿化系统。到2016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3%;加强生态修复对已收回且经规划同意调整为绿化用地,及时制定计划并落实复绿工作。全面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对石漠化严重的马山、上林、隆安等县,按“弄拉模式”进行生态建设。建立扬尘污染源信息共享平台,每季度更新全市各类工地、已收回的闲置土地等信息,完善扬尘污染源监管数据库,并实现与环境保护部门的数据共享。
7 加强管控
全市范围内禁非环保型涂料
2014年底前,对南宁所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整改情况逐一核查,重点关注产能低、污染超标严重的工艺和小作坊。2014年起,强化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环保监管,严控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编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清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经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建筑涂料,禁止使用非环保型涂料;加强对典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新建油库、加油站及新登记油罐车应当完成油气回收系统安装后才能投入使用;2014年底前完成全市储油库、加油站及在用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
8 完善机制
全市PM2.5监测站点要达16个
为防止大气污染,南宁还将优化和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增设空气质量监测站点。2014年底前,市区将增设1个监测站点,武鸣、横县、宾阳等环境监测站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2016年底前,武鸣、横县等6县监测站点完成空气6项指标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实现市县联网,全市细颗粒物(PM2.5)监测站点达到16个。
此外,南宁还要建立和完善空气质量信息公众服务平台。2015年底前,构建涵盖信息发布、评价反馈的空气质量信息公众服务平台,覆盖网站、手机、户外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具有直观良好的使用界面和智能化数据分析功能,为公众获取空气质量信息、提出环境诉求、参与环保工作提供综合服务平台。
9 实施预警
环保与气象部门加强无缝对接
根据方案要求,南宁还将加强空气质量监测与预警工作。到2015年底前,将完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六项指标的测报及综合分析工作;进一步加强环保与气象部门的无缝对接,建立会商机制,完善空气污染预警机制,及时预警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另外,还将制定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根据空气污染等级和持续时间实施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
10 社会参与
鼓励群众有奖举报环境污染问题
将加大环境宣传力度,2016年底前,建立1—2个环境宣教基地,提供环保教育展览、游戏、讲座、培训等方面支持,形成对大、中、小学学生及广大市民普及环保知识的阵地。在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广泛的大气污染防治科普宣传,促使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鼓励群众有奖举报、媒体曝光环境污染问题。发挥环保社团组织、环保义务监督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建立环保民间智库,就空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问题定期咨询专家、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和市民代表。(记者 龙博)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