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将对超限超载实施“一超四罚” 被称史上最严新规
车辆、司机、企业、货场都将受罚,违法车辆及企业还将受到信用惩戒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王志鹏)记者昨日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今后南宁对超限超载行为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行政机关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超限车半年压坏城市大道
“超限车辆是造成公路使用寿命折减的头号杀手。”据介绍,南宁到武鸣的城市大道2012年下半年建成后通车,2013年上半年,从武鸣伊岭岩石料厂到南宁市方向的路段由于运石料超限超载的车辆通行较多,仅半年多时间,70%~80%的路面均已损坏。
据介绍,一条使用年限为15年的高速公路,如经常进行超限运输,则一般只能使用两三年。总重量达到80吨以上的车辆对道路造成的损坏相当于总重量40吨车辆的100倍。尤其对桥梁的安全构成重大威胁,车辆严重超限不仅会缩短桥梁寿命,甚至还可能由于车辆荷载超过桥梁设计极限使桥梁损毁崩塌。
此外,据统计,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严重超限车辆一般车速都很慢,有的不足40千米/时。由于此类车既超长、超宽、超重,行驶速度较缓慢,占路面面积大,且遇红灯启动慢,在交通繁忙阶段,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由于此类车超重,所载货物容易撒落,不仅造成路面污染而且容易引起交通事故。
超限新规被称为史上最严
此前,由国家新修订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最近一段时间,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正在开展治超新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规定》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中,不仅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还将超限超载的标准规定得比以前更严了:超限最高标准从55吨下调到了49吨。同时处罚也更严了,每超1吨罚款500元的处罚力度堪称史上最严。
《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是:统一了超限认定标准,优化了大件运输许可流程,加强了对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规范了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处罚等。
“一超四罚”与两端发力治超载
为了贯彻实施新规,南宁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完善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治超执法联动机制,统一超限超载执法标准,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
同时,南宁还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行政机关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同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
为了从根源上解决超限超载问题,市交通运输局还将完善制度建设,在货运源头和后续黑名单制度两端同时发力,长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目前,《南宁市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制度(征求意见稿)》和《南宁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制度(征求意见稿)》已向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征集意见。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