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将重点打造服务业集聚区 将出台扶持管理办法

20.06.2016  17:11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彭媛媛)日前,记者从南宁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获悉,《南宁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和扶持管理办法(暂行)》将出台,各(区)、开发区“十三五”期间要重点打造2个以上服务业集聚区,重点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当天,会议讨论了《南宁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和扶持管理办法(暂行)》和《南宁市2016年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要求尽快出台《南宁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和扶持管理办法(暂行)》,加强对符合认定条件并达到认定标准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引导和推动南宁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

  重点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各县(区)、开发区“十三五”期间要重点打造2个以上服务业集聚区,同时各相关单位要重点推进已列入自治区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中的24个集聚区建设,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过程中,要重点考虑项目资金、选址、土地供应、征地拆迁等问题。

  此外,还要加强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尽快印发《南宁市2016年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今年南宁市服务业的重点工作、投资任务和工程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推进南宁市服务业重点项目顺利建设。

编辑:周珈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