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工商主动维权获赞

12.07.2016  11:38

6月21日,消费者韦先生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维权楷模”的锦旗送到南宁市工商局,感谢工商执法人员帮他“追讨”回在汽车销售专营店提车时,经销商未按合同约定安装的“一键启动”装置。

今年2月16日,消费者韦先生在南宁市秀厢大道某汽车专营店内,花费10多万元购买了一款东风日产骐达汽车。当时,双方签订了《新车订购合约》,约定了很多事项,其中车价款中包含“一键启动”装置的费用。韦先生说,由于约定事项加备注内容太多,他也没有仔细看。不过,他记得销售人员并没有提过加装“一键启动”,他的车子也没有加装。直到工商部门在开展汽车配件专项行动中,检查到该汽车4S店时,查到韦先生的新车订购合同有加装“一键启动”约定。在回访韦先生后,才发现他对合同中有这一条并不知情,还打算花2000多元自己到汽车市场上加装。

工商部门发现这个情况后,建议韦先生先自行与商家协商解决,但双方协商并不顺利。对方称,当时售车给他的销售主管已离职,无法为其处理纠纷,并询问韦先生提车时为什么没有全面检查,最后拒绝了补装“一键启动”的要求。韦先生解释说,他在签订新车订购合同付了款、办完手续后,销售顾问就收回了购车合同,使得他在提车时无法对合同内约定赠送的物品一一进行核对。

于是,韦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接到韦先生反映后,南宁市工商局介入进行纠纷调解。6月12日,经工商部门帮忙调解,汽车专营店为韦先生补装了价值2600多元的“一键启动”装置。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车属于民事行为,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的,应各执一份。因此,消费者提车时,一定要注意索要合同。此外,消费者在提车时,也应尽到检查义务,若发现“货不对板”或车商承诺安装、赠送的配件、装置与合约不符,应及时要求对方履约,减小消费纠纷发生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