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工商“双随机”规范市场监管执法

16.12.2016  17:38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杨玲)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获悉,为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工商部门出台了“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及日常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抽查检查结果和查处结果的抽查机制。“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施可实现多部门联合抽查,全程留痕,责任追溯,有效规避了属地监管人员的“人情”监管。

  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检查结果,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向社会公示。对违法市场主体进行查处的,查处结果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向社会公示。

  南宁市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改革试点城市,目前已将1300多名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编入名录库,并将辖区内48万户市场主体纳入名录库。抽查平台启动后,各部门联合开展了3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工作,将检查中发现未按期履行公示义务等问题的520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编辑: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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