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一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陆续开工
2014年年底,广西南宁市启动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申报工作。在自治区、市两级政府的领导下,高质量完成试点申报的相关材料,并以优异的成绩成为国家首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公布试点城市名单后,南宁市积极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各项工作。目前,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流域治理、南湖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项目、第二机场路建设工程、双凤立交桥建设工程、玉洞大道(玉象路—良庆大道)改造工程等项目已开工建设。青秀山风景区兰园二期景观工程等一批项目正抓紧进行前期工作,不久将陆续开工建设。
搭建管理框架
完善机制体制
申报试点城市成功后,我市立即成立由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相关市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方针政策,统领全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规划编制、项目建设、五象新区规划建设、项目验收、资金保障、项目督促、建设宣传、数据监测和技术顾问等9个组,细化各部门的职责,强化督查,基本组建成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框架。
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机制是推动海绵城市建设进入良性循环的有力保障。我市在规范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目前正在制定《南宁市既有建筑小区海绵城市建设改造项目评审和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同时落实《南宁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一书两证”发放、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建设过程的管控。此外,还在制定财政鼓励制度,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实行按效付费,探索投融资模式创新。建立可操作性的PPP投融资指南及合作机制,完善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实现政府、社会资本共赢。
编制实施计划
明确建设内容
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三年实施计划是财政部、住建部和水利部对试点城市进行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我市已于5月15日完成《南宁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15-2017) 》的编制,并上报国家三部委。三年实施计划坚持把生态文明理念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战略指引,着力建设一批海绵城市示范重点项目,统筹解决城市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问题,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5%、径流污染控制率(总悬浮物)削减率不低于50%的总体考核目标。
同时,为切实做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确保2015年年底前示范片区初显成效,还编制完成《南宁市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将规划编制、标准制定和项目建设等任务分解到部门,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确保我市在开局之年能够顺利通过验收。
规划及技术标准体系是城市建设的龙头,也是海绵城市建设前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目前正在抓紧编制《南宁海绵城市总体规划》,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进行统筹布局,完善顶层设计。同时对《南宁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南宁市城市污水专项规划》《南宁市“中国水城”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修编,增补、细化海绵城市相关规划内容,以确保在各项规划中都能很好地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和要求。
此外,积极研究探索适合我市的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标准图集(试行)》4月30日通过专家评审,用以指导全市试点建设国家海绵城市,通过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给城市和居民带来更加综合的生态环境效益。目前正在编制《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标准》《南宁市城市雨水管理与控制地方标准》《南宁市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控制技术指南》《南宁市低影响开发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植物推荐目录》等,科学指导海绵城市的具体项目建设。
学习先进经验
优化建设项目
为不断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的能力和水平,由市领导带队先后到北京、深圳、贵阳、池州、常德等先进省市和澳大利亚参观学习,开展技术交流,学习水敏感型城市的建设经验;并先后邀请住建部、澳大利亚水敏感型城市研究中心、中国规划研究设计院、北京建筑大学等10余个知名专家学者开展交流培训。通过交流学习活动,不仅提高城市管理者的能力和水平,也为城市建设培养了一批合格的技术人员,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储备了人才。
此外,我市根据示范区的实际需求,结合现有项目、城市建设计划以及实施时序安排,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项目进行优化整合,共列入建设项目203项,并将各项目建设指标进行量化,方便绩效考评。项目包括水生态修复、公园绿地、公共建筑、居住小区、道路广场、其他类等六种类型,全面涵盖“渗、滞、蓄、净、用、排”六大技术措施。为了便于引入社会资本,推行PPP模式,实行按效付费,建设项目中还包含了既有建筑小区提升改造(海绵化)、中小学教育设施提升改造(海绵化)、城市道路桥梁维修改造(海绵化)等6个项目包。今年计划开工项目104项,完工60项,涉及开工项目的海绵城市投资共35.49亿元。
建设海绵城市实现多重目标
通过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到2017年末,有效解决我市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问题,实现有效控制降雨径流、降低城市内涝风险、削减径流污染负荷、提升城市景观等多重目标。
——城市内河水系水质得到有效改善。基本消灭城市污水直排,合流制溢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示范区内竹排江、南湖、五象湖水体水质接近地表水IV类标准。
——城市雨水管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示范区多年平均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5%(相对应的设计降雨量为26毫米,)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以SS总量去除率计)不低于50%。
——城市排水(雨水)防涝能力得到有效提高。示范区基本完成易涝点改造,示范区内涝防治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雨洪同期20年一遇)。
——城市防洪标准得到有效保障。通过一批示范项目的建设,使示范区内河水系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邕江达到200年一遇防洪标准。
——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体系基本确立。形成一整套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机制激励、责任追究的海绵城市制度体系,以及规划编制、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和实施评价等技术标准体系和管理规定。
届时,市民将会看到一个“水畅、湖清、岸绿、景美”的现代亲水城市,一个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型生态文明新南宁。南宁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的成功,将为华南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其他城市的海绵城市建设提供经验借鉴,作为中国面向东盟国家国际交流的平台,向东南亚国家展示我国雨水管理领域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南宁日报/尹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