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三措施提升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水平

18.02.2016  16:09

  2015年,南宁市财政通过优化评审流程、严抓限时督办、加强中介管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1-12月,南宁市本级累计接收报审项目5732项,比上年增加1868项,增长48.34%;审结项目5611项,比上年增加1905项,增长51.40%;审结率为97.89%,比上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评审项目金额152.29亿元,审定金额131.99亿元,审减金额20.30亿元,审减率13.33%。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简政放权,优化评审业务流程。 一方面,放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咨询费等11项服务价格的评审及备案,实行市场调节价;另一方面,出台文件明确市财政部门退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现场监管,将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监管权限交还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以腾出更多精力专注做好财政项目评审工作。 

   二是限时督办,落实项目评审完成责任。 明确项目评审各环节的办理时限,每周统计超期项目督办表,对列入督办范围的项目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督办,及时跟踪办理情况,定期汇报督办结果,确保项目 评审 如期完成。 

   三是深化管理,规范中介机构运行。 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了23家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作为2015~2018年度代理财政项目评审业务的协作机构;组织协作机构集中进行评审业务培训,提高评审人员业务水平;定期开展对协作机构评审结果的抽查工作,完善对协作机构的管理办法,促使协作机构规范评审、高效服务。 

     

报送单位:南宁市财政局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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