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两名官员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公职

19.01.2015  01:09

广西新闻网 南宁1月18日讯(记者杨郑宝)1月18日晚, 广西新闻网 记者获悉,日前,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分别对南宁市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与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黎敏生,南宁市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副主任劳以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黎敏生在担任广西隆安国营浪湾华侨农场党委书记、场长,隆安华侨管理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隆安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隆安华侨管理区党工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小型国有企业租赁经营、改制转让以及建设项目的工程款拨付中,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贿赂。

黎敏生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中共南宁市纪委审议并报中共南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黎敏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劳以卫在担任南宁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南宁市五象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提高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贿赂。

劳以卫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共南宁市纪委、南宁市监察局审议并报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劳以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黎敏生、劳以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南宁市委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的鲜明态度,表明了市委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坚定决心。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切实高举反腐利剑,形成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