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严查国企事业单位严重违纪问题 三人被处分

07.11.2014  20:15

摘要提示: 记者日前从南宁市纪委获悉,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民群,南宁市大桥管理处原主任彭春英,南宁市动物园原主任张才昌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分别受到处分。

            记者日前从南宁市纪委获悉,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民群,南宁市大桥管理处原主任彭春英,南宁市动物园原主任张才昌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分别受到处分。

  经查,陈民群在担任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在公司增值扩股的资产评估中,工作严重失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其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陈民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彭春英在担任南宁市大桥管理处主任期间,滥用职权,违规低价出租大桥桥底场地,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彭春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降低其事业单位岗位等级,按照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安排工作。

  张才昌在任动物园主任、法定代表人期间,对南宁市动物园截留、坐支政府非税收入,不按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违规对政府非税收入进行分成等违纪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张才昌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

  据了解,上述案件是南宁市今年以来查处的3起典型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陈民群、彭春英、张才昌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有其法纪观念淡漠、法律意识不强、滥用职权等主观原因,客观上也暴露出南宁市少数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监督方面存在漏洞,尤其对“一把手”的权力特别是“财权”过于集中,缺少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等问题。

  为以案促教、以案促建、以案促改,南宁市纪委专门就这3起案件发出通报,要求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强化对单位部门“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尤其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和二层事业单位负责人权力制约,防止权力失控、权力滥用。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等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职责,加大对发生在国有企事业单位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履职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案件。全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南宁晚报/ 张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