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为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宾阳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公开大接访活动,主动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
兴宁区纪检监察干部到昆仑镇进行扶贫调研。
宾阳县
2017年以来,宾阳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准监督执纪问责,以铁的纪律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截至目前,全县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16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3人。
以上率下,压实责任。县委把准着力点,制定《宾阳县2018至2020年全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全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动员部署会,督促各镇、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整改促落实。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检查,县纪委牵头召开3次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和10次协调推进会,县纪委主要领导分别约谈了16个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向75名科级领导发函督办,督促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精准定位,靶向发力。宾阳县纪委摸清吃透“三农”实情和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精准定位,谋划专项治理工作总方案。紧盯脱贫攻坚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划定监督执纪问责区域,全面起底排查扶贫项目、涉农专项资金管理项目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对48个贫困村扶贫领域项目建设、六大涉农系统开展专项巡查、督查,发现问题线索40条,转立案34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对2016年、2017年26个已脱贫村10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核查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验收,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批、拨付等环节是否依法依规。发挥巡察利剑作用,2017年对2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发现各类问题线索100多条,责成相关单位整改落实一批问题。
造势鼓劲,广泛宣传。在机关、城区、乡镇、村屯固定场所设置宣传专栏、板报,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实现宣传全覆盖。推进党务、事务、财务三公开,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百姓。组建廉洁文化辅导员、党纪法规宣传员、廉政作品创作员三支队伍,举办“微讲堂”、上廉政课,积极宣传党纪法规,大力营造脱贫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全面提高帮扶干部及党委书记履职意识,县纪委针对扶贫领域问题共约谈提醒98人次、诫勉谈话24人次。发挥“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组织干部到法院庭审旁听观摩、到黎塘监狱接受现身说法教育活动,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件19批111起。
拓展方式,精准排查。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广泛收集群众的举报诉求,累计收集各类问题线索487件,其中群众举报217件。利用各镇圩日,现场受理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向群众发放举报明白卡,讲解举报方式。印制写有举报方式和举报电话的名片,便于群众找准“举报的路”“投诉的门”。深入开展公开接访和信访下乡活动19次,受理群众举报件91件,转立案61件。围绕镇直单位财务管理、村级“三资”管理、办公经费管理使用、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县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发放等环节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线索40条,转立案34件。发挥233个基层廉洁工作站的作用,全县各廉洁工作站人员先后列席村(社区)“两委”会议806次,实地走访592次,实地检查592次,提出意见541个,收集问题线索360多件。
全域覆盖,标本兼治。动真碰硬,坚决斩断伸向涉农扶贫领域的“黑手”。成立5个片区协作纪律审查组,实行全员办案、全域办案、全程办案,实现办案全覆盖。5个片区共立案252件,占全县立案数的69%。把健全完善扶贫领域制度机制作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和关键环节,着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给扶贫资金加上“安全锁”。修订和完善《宾阳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度》《宾阳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66项,以及《宾阳县纪检监察机关专项巡查工作制度》等专项工作制度11项。
江南区
2017年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南宁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切实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江南区通过“七个狠抓”,精准发力,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狠抓工作部署。城区党委高度重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自治区、南宁市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迅速传达相关精神,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城区党委书记做到“五个亲自”“五个带头”,其他常委分别挂点各镇、各单位部门督导指导工作。
狠抓责任落实。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2018年至2020年江南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压实城区党委和各镇党委的主体责任、党政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扶贫部门的牵头抓总责任、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编织严密的“责任之网”。
狠抓协作合力。由城区纪委牵头,联合审计局、财政局、扶贫办等单位,采取定期汇集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协作配合办案、报告宣传成果、协调会商等工作方式,加强各成员单位沟通联系,做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提升工作效果。通过整合资源,分设3个片区,积极推行“兵团作战”模式,加强片区单位联系沟通和业务指导,高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通过明查、暗访、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加强对扶贫牵头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及各扶贫责任部门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扶贫决策部署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2017年以来,开展扶贫纪律督导28次,发现问题256个,整改问题256个,处理39人。
狠抓舆论宣传。利用会议传达、氛围营造、媒体宣传、警示教育等手段,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宣传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2017年以来,共发放2万多份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118条、悬挂横幅98条、制作喷绘17幅,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大宣传局面,提高群众知晓率,实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宣传全覆盖。
狠抓线索排查。设立镇村信访举报箱36个,加强镇村信访举报宣传,通过专项检查、筛查信访举报件、进村入户等方式查找问题线索。联合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开发专责小组等单位部门开展扶贫领域的专项检查,对涉及扶贫领域的资金和项目逐笔逐项核对排查。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共收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22件,排查问题线索88件,初核88件,给予组织处理措施16人。
狠抓巡察督查。把巡察工作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手段。认真筹备,周密部署,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高标准开展巡察工作。2017年,城区党委成立3个巡察组,重点对住建、农林水利、民政、卫计、教育等重点扶贫领域开展巡察,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六大方面问题61个,发现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0条,涉及被巡察单位相关问题12个。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城区党委巡察组共提出处理意见19条,提出整改意见48条。由“两重两问”办、考评办牵头强化督查督办。2017年,组织1182人次240批次进行督查,发现问题1148个,下发督办函42份,形成督查汇报18份、简报15篇。
狠抓执纪办案。定期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惩戒警示作用。截至2018年3月8日,全城区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32件,其中涉及危房改造8件、贫困寄宿生补贴11件,涉案资金16.47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32人,通报曝光案件8批次20人次。
兴宁区
2017年以来,兴宁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凝聚“五力”开展“铁纪护航·脱贫攻坚”行动,深入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聚党委政府主责之力。兴宁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召开城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研究扶贫工作16次,城区扶贫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26次;城区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扶贫及扶贫领域监督问责工作汇报并作出批示50次。城区党委主要领导就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集体约谈43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传导工作压力、压紧压实责任。
聚纪检机关执纪之力。2017年以来,兴宁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扶贫领域明察暗访,不打招呼、进村入户,查涉农资金、促脱贫攻坚,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在扶贫领域立案4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2人,问责17人;通过文件、网站、微信,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7批次30人。严肃查处七塘村委主任在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收取好处费、三塘村惠民资金道路项目偷工减料等问题。2018年3月初,及时出台《兴宁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工作例会、工作月报、线索排查、直查直办等七项工作制度,以制度的规范性推动工作科学化。
聚职能部门监管之力。开展扶贫领域分系统排查整治,强化扶贫资金项目核查。发改、财政、住建、农林水利等各职能部门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核查11次,核查项目44项,核查扶贫资金2012.3万元(不含统筹整合资金),资金项目核查率达100%(不含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发现并整改5个方面问题。对贫困村10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方面问题4个,要求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对贫困村第一书记、帮扶干部等人员到岗情况进行4次通报。
聚巡视巡察督导之力。严格对照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强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4大方面1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落实。调查核实市委巡察组移交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件,了结处理2件,问责7人。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将脱贫攻坚工作及惠民工程、扶贫项目落实情况作为城区党委巡察的重要内容,对相关镇、职能部门党组织开展整治巡察,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实效。
聚广大群众监督之力。推行“一项目一公示”方法,在各村、社区推广设立“精准扶贫和惠民项目(资金)监督信息公示栏”,运用“廉洁兴宁”微信平台,公示惠民政策、民生资金和受益对象信息14万余条,民生工程项目信息261条。督促党务、政务、村(居)务等各领域办事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建立来信、来访、来电、微信平台、网站举报、监督卡、举报箱七位一体监督举报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监督举报方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特邀监察员开展扶贫领域巡查调研1次,公开大接访4次,深入镇村公开接访1次。发挥基层廉洁工作站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探头”作用。2017年以来,收到扶贫领域信访件34件(含重复件7件),转立案7件,成案率25.9%。
青秀区
青秀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压实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发动干部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综合采取群众监督、巡察、暗访、线索排查等举措,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基层“微腐败”,为打好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让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与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相结合,明确各级党委、纪委主体责任,强调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城区党委成立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脱贫攻坚工作动员部署会、推进会共21次,对扶贫攻坚工作再研究、再动员、再部署、再加压、再发力。城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25件,切实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以及城区机关涉及扶贫领域的部门党组(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层层动员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城区、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三级联动、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动城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组织、有步骤顺利开展。
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深入村屯田间地头,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种途径和渠道的宣传;干部进村入户,对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内容、目标和意义进行宣传解读。加强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做到让政策深入人心,让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自2016年8月以来,该城区在市内街道、乡村道路、村屯社区居民的主要活动场所设置93幅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折页2万份、印有举报电话号码的小环保袋1.5万个,制作宣传展板108张、宣传标语3000条,出动宣传车30多辆次,实现了宣传全覆盖,形成了浓厚氛围。
强化线索排查,拓宽案源渠道。城区纪委通过与各职能部门联动合作,重点对粮食补贴、低保医保、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危旧房改造补助、救灾救济资金使用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以及项目建设、公益事业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排查,拓宽线索来源;通过对村“两委”换届风气监督开展明察暗访,聘请第三方对村“两委”财务进行全面检查,排查违纪违法线索;通过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特邀监察员等深入各镇、村开展下访和排查问题线索活动,拓宽线索来源渠道;通过发挥基层廉洁工作站“老百姓家门口纪委”的作用,深入村民家中走访调查,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2016年8月以来,共开展扶贫领域各类督查、专项巡察15次,出动人员83人次,发现问题45个,责令整改45个,问责3人;排查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8条。通过各种渠道共收到扶贫领域方面信访件39件,初核39件,转立案14件。
强化案件查办,严格责任追究。坚持重拳出击,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形成监督执纪震慑力。在纪律审查过程中,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按照五类线索处置方式抓早抓小,积极开展信访举报“大起底”工作,确保问题线索“零搁置”,对反映村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函询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防患于未然,治病于初起。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露头就打,严格执纪,形成持续有力高压态势。自2016年8月以来,在扶贫领域方面立案3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2人。
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形成震慑。坚持案件查办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坚持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对查实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件,采取实名通报公开曝光、印发典型案例读本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2016年8月以来,先后对16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件点名通报公开曝光,并印成典型案例读本5500余册发放到城区46个村,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
强化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笼子”。针对查处的扶贫领域案件,认真查找发案的原因症结,查找制度缺陷,提出制度建设建议。结合实际,责成责任单位健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堵塞监管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依法规范运行。城区先后制定了《南宁市青秀区扶贫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南宁市青秀区综合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南宁市青秀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南宁市青秀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六项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通过制度的落实,确保扶贫领域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真正取得“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防治一域”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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