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五大举措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今年以来,南宁市以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坚持体制改革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两手抓、两不误”,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建立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 一是 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整合食药、工商、质监监管职能,构建食品安全从生产流通到餐饮消费全过程“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监管体系; 二是 通过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制定下发《南宁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试行)》和《南宁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多份文件; 三是 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联合排查、案件移交、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二、建立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机制。 一是 简政放权,明确权力和责任。上半年南宁市局已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其它283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到县(区)、开发区; 二是 将网格化管理作为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的重要手段,在全市15个县区(开发区)、127个乡镇(街道办)和1395个行政村(居委会)建立了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食品安全网格监管体系。 三是 实行“市级抓督查、县区抓查处、乡镇抓核查、村(居)委员会抓巡查”的网格责任制,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三、建立全过程广覆盖的食品安全监管平台。 一是 抓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田头治理。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共治大行动,围绕乳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米粉、豆制品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南宁市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079家次,因涉嫌违法立案287起,结案60起,查扣违法食品9581公斤,罚没23.97万元; 二是 抓经营流通环节风险防控。组织开展食品经营者和市场开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试点工作,确定150户经营者、29个市场作为试点,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 三是 抓餐饮服务环节放心饮食。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明厨亮灶”、示范创建工作;引导餐饮服务企业成立若干个食品安全共治小组,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互评互查。
四、转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式。 一是 推行“两个清单”制度,在全市食品药品系统范围内建立任务清单和风险清单“两个清单”制度。对风险隐患大、出问题几率高的产品、企业、行业、领域,如粮油肉奶等列出“风险清单”,共整理监管工作任务498项,其中市本级153项、县(区)345项;风险隐患262项,其中市本级116项、县(区)146项。 二是 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加大抽检力度。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风险会商,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做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今年以来,南宁市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乳制品、粮食加工品、酒类产品、糕点、食用油等产品1769批次,其中合格1661批次,不合格108批次,合格率93.9%;完成乳制品、豆制品、大米、食用油等风险监测402批次。三 是 实行错时监管。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选择重点、难点突破,在 种养环节 选择“瘦肉精”、饲料、病死猪、畜禽无害化处理、屠宰场管理和剧毒农药管理等作为监管难点,在 生产加工环节 选择乳制品、腐竹、小作坊、前店后厂的后厂部分和保健食品作为监管难点, 在流通环节 选择散装食品、熟食品和小食杂店作为监管难点, 在餐饮环节 选择大排档、流动摊点、小饮食店和餐厨废弃物作为监管难点,并根据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时间不同的特点,采取错时检查,实现无间断的监管。
五、建立奖惩严明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 一是 通过民情民意拷问食品安全。通过“电视问证”现场直播的形式,有效拆除政府与老百姓之间就食品安全监管对话的围墙。对电视问政中暴露的问题,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解答、现场承诺,并由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跟踪督办、群众跟进监督,确保问题得到真正解决。 二是 以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为重点,组织各级网格监管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超市、进餐馆、进社区(村屯)、进工厂“五进”活动,推动各级人员学法、用法、知法、守法。 三是 开展百家“诚信餐饮示范店”评选活动,建立餐饮服务食品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利用南宁市诚信信息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红黑榜”、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和舆论导向,提高群众消费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