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传染病防控见成效

28.07.2015  11:23

  7月2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活动。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吕洁代表市人民政府作了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曼虹出席汇报会。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颁布后,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实施,通过健全体系、提升能力、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形成了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切实维护了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面前,我市针对不同传染病疫情,先后成立了全市登革热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等专门机构,出台了《救助贫困肺结核患者工作方案》等传染病防控方案,同时加强督导,全面落实各项防控预案和方案,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全市疾病预防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国家免疫规划维持在较高水平,传染病疫情相对稳定,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吕洁表示,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健全部门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实现预防、治疗和监督管理的有效衔接;围绕新发传染病、重点疾病、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和场所,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增加重大传染病防控投入,提高防治保障水平。

  当天,检查组还深入市疾控中心和市四医院进行实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