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通过自治区级审查

04.11.2016  15:35
    10月31日,南宁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审查论证会在南宁举行,经过来自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及有关部门的专家评审,方案通过审查。
    会上,专家组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南宁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成果汇报后,对编制成果予以肯定,同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专家组认为,南宁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符合规范要求和地方实际,举证材料完整,提交的证明材料合规,予以通过审查。
    今年9月份以来,南宁市依据上级规划调整完善分解下达的保护目标和任务,按照空间由近及远、质量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城市以外区域补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确保全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将急需落地的重点项目拟占用或地类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基本农田进行划出,将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易耕作、质量较差等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按照质量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划出。划定后,南宁市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下一步,南宁市国土、农业部门将督促加快县级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同时指导各县(区)根据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规划调整完善成果,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具体地块,落实保护责任,及时设立统一规范的保护标志,编制更新图表册等管理资料,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