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南宁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测算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
为了加快南宁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南宁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测算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组织单位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研究内容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颁布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统筹考虑与广西自治区测算体系衔接、南宁市发展水平等有关因素,研究确定南宁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使用的目标体系(东部、中部或西部)。在此基础上,测算目前南宁市小康社会各项指标的实现程度,综合分析当前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测算今后各年各项主要指标需要的目标增速以及每一年小康的实现程度。同时,就目前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各项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综合分析研究南宁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关键因素、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南宁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建议。
三、参与选聘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一)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的范围,主要包括区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申请的单位和成员须具有相关的研究基础和研究经验。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必须是本课题研究工作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课题组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课题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未经同意不得对外发表或出版。
四、申报内容及时间
(一)申请单位可登录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首页(http://fgw.nanning.gov.cn/),从《公开选聘南宁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测算研究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中下载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申请单位如实填写课题研究申请书,于2015年7月26日前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送达(可邮寄)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科,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课题编制研究单位,评审结果在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五、课题进度要求
(一)课题编制单位应于2015年10月15日前完成评审稿并提交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审。
(二)课题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议审查意见,对初步成果进行修改完善,于2015年10月30日前向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最终成果。
(三)课题编制期间,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听取编制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六、研究经费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课题编制研究进度,按协议分期支付相应的经费给课题编制研究单位。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一里1号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科。
邮政编码:530028,联系人:刘炫
电话:0771-553022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