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南宁市2016年PPP项目收集分析》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
为了加快推广南宁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统筹做好PPP项目的收集、储备与管理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南宁市2016年PPP项目收集分析课题研究单位。
一、选聘组织单位(委托方)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研究内容
(一)全市范围内征集、收集PPP项目。
(二)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对收集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PPP模式应用范围、南宁市相关经济社会发展及行业发展规划要求进行审核。
(三)研究分析项目投资回报机制、市场化程度、长期合同关系、建设投资规模、前期工作成熟度等,提出是否适合按照PPP模式进行推进,提出列入PPP项目储备库进行储备的意见建议,提出2016年度南宁市PPP三年滚动项目储备意见表。
三、参与选聘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一) 本次公开选聘研究单位,面向广西区内外科研院所、设计咨询单位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申请单位须具有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具有相关规划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或研究成果,近三年内完成省级和市级(地级市)相关研究成果的数量不得少于三个。
(三)课题研究小组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是本课题研究工作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课题研究小组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五)课题研究小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对外发表或出版。
四、申报内容及时间
(一)申请单位可登录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首页(http://fgw.nanning.gov.cn/),从“通知公告”栏《关于公开选聘〈南宁市2016年PPP项目收集分析〉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中下载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申请单位如实填写课题申请书,于2016年9月18日前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送达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申请单位对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为虚假信息直接取消评标资格。
(三)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课题编制研究单位,评审结果在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发布。
五、课题进度要求
(一)中选编制单位需在2016年9月30日前与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课题编制协议书。
(二)课题研究单位应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送审稿并提交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组织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于评审后一个月内向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修改稿,经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最终成果。
(三)研究期间,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听取编制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六、研究经费
本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15万元。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课题编制研究进度,按协议分期支付相应的经费给课题研究单位。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一里1号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
邮政编码:530021 联系人:张椽、农劲柏
电 话(传真):0771-5539206、0771-558386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南宁市2016年PPP项目收集分析课题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