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乡村建设“对标承诺”

29.05.2015  14:39

广西新闻网 -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覃海明  通讯员郭建锋)5月27日,为深入有效推进“生态乡村”活动,南宁市兴宁区召开“美丽兴宁·生态乡村”工作推进会,将通过全面推行对标承诺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过程控制和指标化管理,进一步推进“生态乡村”活动的开展。

会上,三塘镇、五塘镇、昆仑镇和兴东街道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订了承诺书。该城区将按照有关责任单位和部门所承诺事项,逐一进行对照监督和检查,及时公布承诺事项进展情况等。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城区在“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重点项目建设、示范村建设、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等工作中都实行了对标承诺制度,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都签订了承诺书。每一次对标承诺书签订之后,城区都按照承诺书上所承诺的事项,逐一进行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