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拟合作项目的公示
根据《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办〔2013〕94号),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受理了4家机构的申请,并对申请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和专家评审,现将申请人及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18日。
一、拟合作项目基本情况
1.申请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金名称:南宁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基金管理人:南宁红土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由申请人出资设立)。
2.申请人: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基金名称:南宁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南宁建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由申请人出资设立)。
3.申请人:英飞尼迪(北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名称:南宁英飞尼迪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南宁英飞尼迪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由申请人及其合作伙伴共同组建)。
4.申请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名称:南宁创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申请人控股子公司)。
二、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的拟合作项目和申请人相关资质持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系人及电话: 安志刚 0771-2189249。
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
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