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十二五”水利工作成效突出

31.01.2016  02:11

  从1月29日南宁市召开的2016年全市水利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二五”时期,南宁市实现水利加快发展,是抗灾减灾成效最大、发展目标实现最好、人民群众受益最多、水利行业能力提升最快的五年,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水利保障。

  一是全市水利投资再创新高。“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90.33亿元,是“十一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4.13亿元的2.05倍;是全市水利资金投入最多、建设规模最大、发展成效最好的五年。

  二是防汛抗旱成效突出。先后成功抵御了“彩虹”等17次台风暴雨和局部干旱灾害,全市累计减免受灾人口613.98万人,减淹农作物面积473.19万亩,最大程度减轻了灾害损失,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实施大型灌区五化灌区、宾阳县百合灌区节水改造与配套工程,推进武鸣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和江南区等25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专项县)建设,建成农村饮水工程3413处,新增解决236.79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占“十二五”规划目标174.34万人的135.8%。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545座,完成建设440座,实施马山县东风水电站、上林县大龙洞水电站等一批电站的增效扩容,完成渠道防渗总长3202.12公里,新增供水能力21.62亿m3,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2.17万亩,恢复改善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43.2万亩,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到0.453。

  四是城乡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开工建设邕宁水利枢纽、老口航运枢纽、石埠防洪堤及邕宁区龟山堤、青秀区仙葫半岛堤、隆安县城河道整治工程等,累计建成防洪堤23.79公里;先后在横县、江南区、青秀区、宾阳县等实施22项中小河流治理,建成护岸31.9公里,全市城乡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

  五是水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扎实推进,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大王滩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成功申报;横县、宾阳、隆安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工程规划报告,《南宁市水功能区划》、《南宁市中小河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试点方案》等编制工作相继完成;全力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和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工作。市本级依法征收水资源费2026.96万元、水土保持规费1415万元,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001.8km2,依法处置了一系列河道非法采砂等水事案件、纠纷,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六是水利改革进一步深化。第一是出台了《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修改了《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南宁市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条例》,《南宁市水库管理条例》通过市人大审议。第二是积极解决基层水管单位管养问题。全市89个水管单位三公经费等全额列入财政预算。第三是启动全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完成马山县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第四是落实简政放权,依法公布单位权力清单。第五是起草《南宁市人民政府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上报市委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是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土地出让收益统筹资金使用管理、水资源费征收等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