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5年“蓝天”要达八成 该如何实现
06.05.2015 10:16
本文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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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记者从南宁市环保局了解到,近日南宁市印发《南宁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要求南宁市到2015年底,建立科学的大气污染监控和防治体系;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75微克/立方米左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确保达到80%左右。
目标确定
【2014年南宁市PM10年均浓度为84微克/立方米,今年要控制在75微克/立方米左右】
回顾2014年,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方法评价,2014年南宁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AQI优良率)为80.0%,比上年同期上升近5个百分点。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92天(其中优90天,良202天),出现轻度污染50天,中度污染15天。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要求:2014年度PM10年均浓度下降目标由各地方人民政府自行制定或达到《目标责任书》核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10%。南宁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提出的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PM10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自治区给南宁市下达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是:PM10年均浓度达二级标准,或者年均浓度不达标但较上年度减少5%(含)以上。
2014年度南宁市PM10年均浓度为84微克/立方米,未达到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但比2013年减小6.7%(大于5%),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015年南宁市的目标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75微克/立方米左右。
本文来源: 新华网
06.05.2015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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