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展改革委喜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级档案室”称号

07.06.2016  20:26
 

  6月3日,由自治区档案局馆室处处长韦家友一行5人组成的评估组对南宁市发展改革委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晋升自治区特级进行评审认定。经过评估组严格评审,南宁市发展改革委档案室以97分的高分顺利通过“自治区特级”评估,成为第七十家全区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特级档案室。

  评估组一行在听取专题汇报、实地查看档案室和陈列室并进行综合评议后,对南宁市发展改革委的档案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南宁市发展改革委对档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做到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档案管理人员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达到了自治区特级的标准和要求,同意评定为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特级档案室。同时,评估组也对南宁市发展改革委下一步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南宁市发展改革委以这次档案室晋升为契机,立足发改工作实际,不断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数字化水平,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公文运转程序,提高归档质量和归档率;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服务南宁市经济发展。

 

评估组实地查看档案室

评估组组长韦家友(右一)给市发展改革委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