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召开物流寄递业治安管理工作会议

07.08.2015  20:48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物流寄递业治安管理,维护物流寄递行业治安秩序,促进物流寄递业规范、安全、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利用物流寄递业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南宁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2015年7月22日上午南宁市公安局在大学西路66号组织召开南宁市物流寄递业治安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黄瑞勋主持,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成天晓、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钟庆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市委政法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领导和市物流协会成员负责人以及寄递企业负责人等2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首先由治安支队政委钟庆通报了我市近年来相继破获过多起通过物流寄递业渠道销售运输假牌假证、管制刀具、气枪零部件等案件情况,并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物流寄递业治安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成天晓对南宁市物流寄递业治安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当前的反恐形势提出更高的要求;市委政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都做了发言。
  从会上了解到,目前南宁市有民营快递企业276家(其中南宁市许可的快递企业46家,快递连锁企业备案分支机构230家),从业人员数以万计。物流企业305家,货运站6个,道路货运业户1万多家,营运货车7.57万辆,从业人员近6万人;水运企业50家,其中沿海运输企业8家,港澳运输企业5家,内河运输企业37家。物流寄递行业是伴随信息产业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行业,在促进经济发展,方便社会交流,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物流、寄递渠道具有简便快捷、人货分离的特点,不法分子利用少数寄递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规章制度不落实、准入门槛低、人员素质不高,治安防范弱等漏洞,通过物流、寄递渠道实施传递给类非法物品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不仅给社会治安管理增加了压力,也给业主增加了许多经营上的风险和隐患,一些业主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因此,加强和规范物流寄递业的治安管理工作对公安机关和广大业主来讲都显得尤为急迫。
  针对当前物流寄递业受多种因素影响,安全隐患集中,各类案件、事件、事故易发多发,南宁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物流寄递业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物流寄递业一是落实治安管理主体责任。明确企业治安(安全)责任人,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和安全验视员,配备监控和安检验视设施设备,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二是强化制度落实,做好源头防控。严格执行实名登记、收寄验视等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各类禁寄物品、违禁物品、危险物品的检查、甄别和控制,坚决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收运、收寄物品时,要认真查验、登记承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所交运物品的相关信息,对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一律拒绝收运、收寄;对可疑物品,要开包、开箱检查,严防禁运物品、违禁物品、危险物品藏匿、夹带在普通货物中运输寄递;三是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物流寄递企业要坚决摒弃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加大安保投入,配齐配强保安人员、X光机安检仪和视频监控系统等安保设备,确保24小时运转;四是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实名档案,定期对物流寄递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讲和培训,提高对物流寄递犯罪危害的认识,促进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
  今后,各类物流寄递企业在客户交寄物品时,必须当面验视内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收寄;凡国家规定的禁寄物品,一律不予收寄;对不能确认安全的物品(如机电装置、粉末、不明金属、装有不明气体或液体的密闭装置等)或寄件人拒绝验视的,一律不予收寄,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对发现的可疑人员、可疑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开展调查。凡因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不法分子通过物流寄递渠道运输、收寄违禁物品的,一经查获要从严倒查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对于未如实记录托运人、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和托运物品名称、数量等信息的物流企业, 由公安机关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进行处罚。对于未如实记录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和收寄物品名称、数量等信息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相关信息一年以上的邮政、寄递企业,由公安机关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进行处罚或函告邮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将进一步消除物流寄递业治安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公安机关希望广大市民群众在通过物流寄递企业交寄物品时,自觉配合开展开包验视和实名登记工作,如果发现有相关违法线索的,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