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地局合作凸显“1+1>2”成效
随着合作的逐步深入,南宁市国、地税局不断向纵深方向拓宽合作渠道,丰富合作事项,挖掘合作深度,有效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提高了税务部门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深入推进征管合作。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推进工商、税务和质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大大缩短了纳税人开户时间,2015年前三季度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件10397份。开展委托代征税款合作,地税局委托国税局在临商户代开发票时,代征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相关税费,有效解决了纳税人多头跑问题。2015年1-9月,南宁市国税局代征税费890万元。联合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地税局召开联席会共同研究确定分行业的应税所得率水平,制定统一的核定征收办法。对分属国税局和地方税局管辖,生产经营地点、经营规模、经营范围基本相同的纳税人,按照统一确定的应税所得率水平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让纳税人交“放心税”、“公平税”。
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服务。在兴宁区率先建成南宁市首家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设立办税绿色通道、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搭建QQ在线服务平台等,使纳税人能“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南宁市国地税还联合开展纳税信用评价,自2013年起积极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共评出全市A级纳税人3968户,并根据纳税人的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和服务,让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享受诚信纳税带来的实惠。
三是创新实施协同稽查。对上级统一布置的专项检查联合、专案检查、重大涉税案件联合开展税收检查,共同研究处理意见。在专项检查中积极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以及检查结果进行推送,实现检查信息互通共享,确保共管户各项税款及时足额入库。2015年以来,国、地税稽查部门共互通推送专项检查情况718户,组织税款入库24201万元;共同实施检查9户,查补税款447.6万元;共相互协查案件4件,涉及发票141份;共联合开展税务稽查175次,联合稽查查补税款1116.33万元,对打击偷逃骗税有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