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发布
5月23日,记者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获悉,经过近3个月的公众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等,《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称《守则》)正式发布。《守则》对乘坐地铁的票务情况、乘车安全、禁止事项等作了明确规定,地铁内将全面禁食,宠物也不得带上车。
16条守则让乘车环境更好
记者了解到,为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和轨道交通乘坐秩序,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早在去年年底,市交通运输局就开始制定乘客守则并于今年2月25日至3月11日向社会公示。
征求意见期间,共征集到41条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电梯和车厢内禁食、折叠自行车与宠物可否进入车厢等方面。随后,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对《守则》进行了优化调整, 经市法制办备案同意,5月18日正式发布,并将于6月28日实施。
《守则》共16条,主要内容包括目的与范围,乘车常识(票务规定),可携带、限制携带及禁止携带的物品规定,乘车安全要求,乘客禁止行为,乘客乘坐地铁的责任、义务及享有的权利等。
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守则》根据《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制定,并参考了广州、上海、长沙、武汉、宁波5个城市的地铁同类规章形成的。
一名成年人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3米以下儿童
《守则》明确,在票务方面实行一人一票制,乘客应使用同一张票(卡)进、出闸。乘客所使用的车票,不足以支付到达车站的实际车费时,应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乘客每次乘车有效时限120分钟,超过有效时限的,须按单程最高票价(出闸站与线网中可到达最远站之间的单程票票价)补交票款(因地铁运营单位原因导致的除外)。
免票身高线方面,乘坐地铁时,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3米以下(含1.3米)的儿童。携带的儿童超过1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
携带物品重量尺寸方面,每名乘客随身携带物品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6米。
地铁站电梯、车厢内全面禁食
《守则》明确,禁止在车站、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电梯、车厢内进食;禁止在车站、车厢内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或擅自悬挂物品;禁止携带犬只、家禽等动物进站乘车(盲人携带的有识别标识的导盲犬、执行公务的警犬等国家规定的具有特殊功用的动物除外);禁止携带自行车(已折叠的自行车除外)等交通工具进站乘车;禁止携带充气气球、尖锐物品,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物品以及超大行包进站乘车。
乘客禁止在车站、车厢内擅自从事商品销售、广告宣传、乞讨卖艺、收捡废旧物品,以及进行电影、电视剧拍摄等易引起人群围观和集结的活动。滞留、躺卧和踩踏座椅等不文明行为也在被禁之列。 (记者冯晓华)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