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将帮扶重建因灾倒损农房

10.12.2015  10:46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吴洁辉)今年以来,我市多次遭受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袭击,造成部分农房倒损。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切实做好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我市结合实际,出台《2015年南宁市农村居民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支持受灾群众重建家园。

  方案指出,帮扶对象的确定,由受灾人员本人向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批后,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张榜公布。其中,已确定列入2015年危房改造项目的因灾倒损房户,不再享受倒房重建政策帮扶。同时,优先考虑对受灾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残疾人家庭的救助,按照家庭经济实际状况实施分类救助。

  此外,方案对重建的工期、补助标准、对象的确定、重建的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所有重建房屋力求规模适度,经济、安全、适用,房屋建筑面积每户不低于30 平方米(五保户不低于15 平方米)。在中央、自治区财政平均每户补助1.5万元的基础上,市本级安排重建补助资金标准为平均每户补助3000元。各县、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落实本级救灾责任,确定本级分类补助标准并制定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管好用好重建资金,市减灾委办公室将从2016年1月起组成工作组分期分批开展抽查验收工作。

编辑: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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