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优惠超4亿元 受惠率达100%
2015年,南宁市国税局认真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注入动力。据统计,2015年1-10月小微企业(含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申报符合条件并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共计18.94万户,共计免征增值税4.02亿元,受惠率达100%。主要做法是:
一是大力宣传税收政策。南宁市国税局将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列入本局2015年“一号督查”事项,编制《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问答》、《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解读》;在公告栏、办税大厅LED滚动显示屏、新浪微博、企业Q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制作时长接近2分钟的小微企业宣传动漫,以生动的画面宣传讲解优惠政策;在市内广播电台的问政咨询节目中宣传小微政策、解答纳税人问题;在南国早报专刊登载相关税收知识答疑解惑。此外,整理文件内容印制宣传资料发放给纳税人,在各办税大厅设立小微企业纳税申报专窗,专门受理小微企业的申报,同时设专家咨询台现场辅导纳税人,制作纳税申报表填写规范板报,尽可能让纳税人应知尽知。
二是多次开展专项督查。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抽查、问题分析和处理、工作总结上报等工作,通过各次阶段性的清理检查,摸清了政策执行的情况,发现并纠正了政策执行中的问题,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常态化落实机制。在做好宣传和日常申报辅导、监控的同时,每季度申报结束后对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情况进行统计清分,筛选出未能享受的纳税人清单下发各单位。各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清单核实其申报情况,通知纳税人调整申报或申请退抵税款。各主管机关完成核查及后续工作后,将情况反馈到主管业务科室,形成“执行-核查-规范”循环的管理机制,保证纳税人切实享受优惠政策。
四是提供规范化管理服务。每季度申报期结束后,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小微企业管理台账,并与优惠情况统计数据相对应,让小微企业增值税数据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