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商局举行电子商务行业座谈会

13.03.2015  15:51
 

  3月10日,南宁市工商局举行主题为“携手共治 畅享网络消费”电子商务行业座谈会。会上,工商部门通报了电子商务类典型案例,用数据、案例突出反映本地电子商务行业存在的四大问题,并与企业共同探讨如何让网络购物环境健康发展。

  据介绍,2014年,南宁市利用互联网进行交易的企业比例达到18.3%。其中,有一半以上工业产值超亿元的企业,开通了企业门户网站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在监管过程中,工商部门发现,本地电子商务行业存在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利用格式合同排除消费者解释权利、销售侵权商品等突出问题。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开展的网络交易市场“网剑行动”中,该局共立案30起,结案11起,罚没2.6万元,打击了网络交易市场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此外,工商部门还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3月15日实施,以下简称《办法》)的亮点进行了讲解。据介绍,《办法》有保障无因退货,网购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保护个人信息,明确了受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范畴;惩治“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按合同违法行为处罚等七大亮点。同时,《办法》明确将经营者的21种行为界定为欺诈行为,并给出相应的处罚办法,为工商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更加明确而有力的法律依据。

  当日,参加座谈会的20余家电商提出了建议,广西电子商务协会会长代表电商行业发出诚信倡议。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加强对电子商务行业监管,规范网络诚信经营,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形成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