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商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05.03.2015  20:01
 

  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召开,南宁市工商局荣获第四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成为广西工商系统内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序喜作为单位代表参加了此次表彰大会,并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

  近年来,南宁市工商局以服务首府经济发展为中心,以履行工商职能为己任,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切入点,深入开展能帮就帮服务社会、打造文明规范服务窗口、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优美和谐文明庭院等具有工商特色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仅2012年以来,先后获得国家级奖励16项、自治区级表彰62项、南宁市级奖励98项。2014年,在全市45个部门的行政效率满意度排名中名列第一,在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公开测评大会上满意率达100%,为提升南宁首位度做出了积极贡献,充分展示了工商队伍的良好素质和精神面貌,树立了首府南宁工商新形象。

  下一步,南宁市工商局将以这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为契机,认真落实好习总书记提出的“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的指示,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和实践,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提高创建标准,加大创建力度,创新创建方式,把文明单位的创建提高到更高的水平,用文明创建的成果来回报广大人民群众。具体将从三个方面着手文明创建工作:一是深化文明窗口的创建。工商部门是窗口单位,直接面对人民群众,通过不断改进作风,简化程序,便利群众,提高服务水平,让群众到工商窗口办事就像会老朋友一样;二是加强诚信市场的建设。加强信息公示,引导经营户树立和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督促经营户诚实守信,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力度,促进市场树立诚实守信意识;三是加强“向上向善”工商文化的建设。采取多种多样的活动载体,把创建活动搞得更活、更接地气、更喜闻乐见,如开展“道德讲堂”、“学雷锋”志愿活动、文化体育活动等,培养职工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提高单位文明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