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商局12315中心公布2017年春节期间消费者投诉情况
图为节后上班第一天,南宁市工商局12315中心主任陈敏(中)正在指导接线员工作。
今年春节期间,南宁市工商局12315中心“365天不断岗、24小时不停线”,首府南宁消费市场总体和谐平稳,未出现重大消费安全事故和群体投诉事件。
数据显示,春节期间,南宁市工商局12315中心共接听来电224个,同比去年增加12%。其中,咨询195件,投诉25件,举报4件,均比去年有所增加。商品类投诉占68%,主要反映家电、百货类商品质量问题,服务类投诉占32%,主要反映售后服务不及时、承诺不兑现等。
南宁市工商局12315中心称,针对春节期间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已及时分流处理,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买手机遭遇“强制消费”
肖先生2月2日来电反映,1月22日在朝阳商业广场南宁市鼎恒通讯购买OPPO牌手机,商家宣传800元可购买,肖先生支付800元后,商家又要求肖先生再交7800元预存话费,肖先生拒绝,商家不让其离开。
滕女士1月29日在朝阳路五金大楼某手机摊位购买一部三星手机,支付1299元货款后,商家才告知还需支付7999元保证金,消费者拒绝支付,商家不提供手机也不退回货款。
售后服务不及时
2月2日,邓先生来电反映,1月31日在邕宁区金百大商场美的专柜购买一台价值1500元的冰箱。第二天,发现冰箱不能正常制冷,根据“谁销售、谁负责”的三包原则,多次与商家联系维修事宜,商家不予处理。
同日,杨先生来电反映,1月31日在宾阳县旺角通讯购买一部OPPO牌手机,价值2699元,在7天内出现无法充电的质量问题,商家拒绝退货。
商家涉嫌虚假宣传
1月31日,黄女士来电反映,南宁市大英雄艺厨饭店在其微信公众号“南宁市新大英雄饭店”发布信息,称“早茶可以打7.5折”,时间为“1月31日至2月14日”,当日到该店消费时,商家否认有此项优惠活动,消费者认为涉嫌虚假宣传。
黄女士来电反映,2月2日在金湖广场人人乐超市购物,广告承诺买300元送200元消费券(特价商品除外),实际发现消费券根本无法使用,全场都是特价商品,都须另外付费。
农贸市场短斤少两被投诉
杨先生来电反映,1月27日在青秀区厢竹海鲜市场A7号摊点买虾,存在调包及短斤少两情况。
王先生来电反映,2月1日在淡村海鲜市场22号摊位买虾,老板以死虾充当活虾销售。
预付卡、团购票无法使用
2月2日,李女士来电反映,去年6月份在青云街悦荟广场style经典艺术造型办理美发预付卡一张,价值6000元。今年2月欲到该店消费,发现店已搬离但未告知。
某先生反映在美团购买机票,因航空公司原因无法登机,美团不肯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