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投票选举定于6月28日

15.06.2016  11:13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彭媛媛)昨日,记者从2016年南宁市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南宁市投票选举日定于6月28日,选举的投票时间自选举日开始为期一至三天,由各县区选举委员会予以公布,并组织选民投票。

  南宁市的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于2011年选举产生,到2016年已经任满一届。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南宁市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于6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换届选举,历时四个月。

  为避开农忙季节,考虑南宁市大中院校相对集中的特点,便于组织高校师生选民在放暑假之前参加投票选举,经市委研究同意,今年南宁市投票选举日定于6月28日,选举的投票时间自选举日开始为期一至三天,由各县区选举委员会予以公布,并组织选民投票。

  按照我国的宪法、选举法规定,南宁市选民必须是在选举日年满18岁的公民,即在1998年6月28日24时之前出生的公民方才符合法定的选举年龄。

  法律对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有规定。根据选举法规定,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时必须依法进行,同时应遵循四个要求:一是委托应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二是被委托人必须是选民;三是每一选民所接受的委托不能超过三人;四是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应经选举委员会同意。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选民联名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应当是本选区的选民,也可以是本选区之外的选民,但必须是本县(市、区)、乡(镇)的选民,不是本县(市、区)、乡(镇)的选民,不能被提名为本县(市、区)、乡(镇)代表候选人。

  对有破坏选举行为的人,对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破坏选举行为的,除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处罚外,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当选的人员,一旦其当选被认定为是以破坏选举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当天,发布会上还透露,6月18日,南宁市各县区、各乡镇、各街道将在本区域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会场,通过咨询台、海报展板、文艺演出、发放资料等形式,开展选举宣传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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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各县区人大代表名额确定

  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确定,南宁市各县区人大代表名额为:横县357名,宾阳县336名,上林县225名,马山县233名,隆安县205名,兴宁区187名,江南区211名,青秀区225名,西乡塘区281名,邕宁区192名,良庆区170名,武鸣区263名。南宁市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已经分别由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