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筑工地停工整治隐患
15.09.2015 10:57
本文来源: 建设厅
据城建部门9月11日通报的信息透露,10日下午5时左右,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凤岭名园19#楼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0日下午5时30分左右,南宁市高新区科园大道科瑞·江韵小区5、6、7、11#楼及地下室A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0日晚7时左右,南宁市五象新区天誉花园5号块地16#楼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目前,这三起事故的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城建部门介绍,高处坠落是建筑业的“三大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之一,事故率也最高。除了管理上的问题,大都存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不按标准规范施工的情况。很多时候,施工方为了图方便、省事、抢工期,在脚手架、卸料平台、操作平台、甚至是高层施工的水平防护棚上,集中堆放材料及防护用品,超过了结构体防护设施的承载极限,这些都会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再加上流动分散、工期不固定,用人单位和工人都抱着“做一天算一天”的想法,不对工人进行足够的安全教育培训,也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存在侥幸心理,伤亡事故必然频繁发生。
南宁市城乡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两会”日益临近,近期检查发现,部分项目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工地乱象问题突出。9月10日,在建项目发生三起高处坠落事故,再次敲响安全警钟。为此,该委下发《关于全市建筑工地立即进行停工整治的紧急通知》,9月11日起到本月22日期间,南宁市建筑工地全面停工整治,重点开展建筑工地隐患排查和环境综合整治。各建筑工地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按文明施工要求,整治工地综合环境。城建主管部门将对各工地自查情况进行督查。督察组一旦发现工地没有按要求停工整治、未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将对项目和参建单位进行严管重罚。停工期满,项目申请复工,需要报工程监督机构复查合格,方可复工。(徐庆成)
本文来源: 建设厅
15.09.2015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