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房地产新政效果显现
措施给力 多举措加强监管和调控楼市
自房地产调控政策施行以来,市住房局从限制现房转让、规范商品房合同注销备案管理、严禁捂盘惜售行为、继续加强价格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等多方面加强监管和调控,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市住房局副局长张春表示,在现房销售限制方面,“购房人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下同)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的新政出台后,可有效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避免投资投机性购房人短期内炒卖房源。
在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方面,由于我市实行了新建商品住房预售申报价格指导等调控措施,部分开发企业因预售申报价格不能满足其预期,采取不申报预售的方式变相捂盘,另有部分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后,发现市场行情持续向好,延缓开盘,从而造成市场可售房源减少。基于此,《通知》针对严禁捂盘惜售以及存在捂盘惜售情况的处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通知》提出,商品住房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预售申报价格,一次性对外开盘销售;市住房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不再受理该项目预售许可申请,剩余房源转入现房销售,纳入二手房网签和交易资金监管。”张春表示,这些举措表明了我市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心,将进一步促进商品住房上市销售,增加市场供应,缓解供需矛盾。
此外,《通知》的实施不仅重申了商品住房预售申报价格指导工作的具体措施,还针对部分开发企业大幅提高车位车库售价的情况,将车位车库纳入预售申报价格指导范围,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的价格监管。
效果显现 楼市交易过热情况有所缓解
新政施行以来住房交易情况如何?连日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市房地产市场供需两端表现良好,总体较为平稳,市场过热的情况有所缓解。
从供应情况上看,市本级新建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123.4万平方米,日均批准预售面积为3.43万平方米,日均批准预售量较4月和5月1日至25日分别增长12.5%和5.82%。其中,新建商品住房批准预售面积93.67万平方米,日均批准预售面积为2.6万平方米,日均批准预售量较4月增长34.4%,较5月1日至25日下降7.89%。
从销售情况来看,南宁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122.2万平方米,日均销售面积3.39万平方米,日均销售面积较4月和5月1日至25日分别增长1.7%和6.25%,成交套数14456套,日均成交套数为402套,较4月下降1.32%,较5月1日至25日增长2.63%。其中,新建商品住房销售面积92.62万平方米,日均销售面积2.57万平方米,日均销售面积较4月略降0.59%,较5月1日至25日增长14.73%,成交套数8643,日均成交套数为240套,日均成交套数较4月下降0.86%,较5月1日至25日增长12.69%。
“在购房人群情况方面,新政实施后,二套房购房占比为14.37%,三套及以上购房占比为3.97%,分别比新政前回落3.33个百分点和1.81个百分点,这表明投资投机性购房已经有所回落,新政在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方面开始发挥作用。”张春分析说,新政采取限价、限贷、现售等措施,部分投资投机性购房者被筛出市场,投资客开始减少,同时有效地保护了刚需和改善型购房,消除了购房者的恐慌心理,受到刚需群体的欢迎,对稳定市场预期作用明显。
稳定房价 市本级商品住房价格涨幅回落
房价问题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从新政出台后企业申报的项目预售价格情况看,受调控新政影响,开发企业已不再盲目定价,开始理性面对;从开盘项目现场调研情况看,开发商亦不敢乱报精装价格,变相抬高房价;新政实施以来,市本级商品住房价格涨幅较4月、5月连续回落,逐渐趋于稳定,“在当前我市需求旺盛、新增供应不足的情况下,新政对减缓房价过快上涨发挥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市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投诉明显减少。”张春说。
《通知》施行后的市场反应如何?从现场调研情况看,项目售楼部的看房客户并未减少,但相比之前 “不考虑价格”“买了再说”的心态,购房者购房行为更理性、谨慎。对于企业而言,受新政影响,大部分开发企业开始理性面对市场,并根据新政要求主动调整营销策略,加快项目的上市速度,捂盘惜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房源紧张的局面。
“巧立名目乱收费、签订阴阳合同、捆绑畸高的精装修价格等乱象得到有效遏制,群众投诉明显减少。”张春告诉记者,新政出台后,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贯彻执行新政的各项措施,各司其职,在土地市场供应、现房转让、信贷政策、预售管理、市场销售、注销合同备案和精装修管理等多方面同时发力,纷纷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规范市场秩序,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整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温馨提示
如遇房地产市场乱象,市民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市民如在购房中遭遇巧立名目乱收费、捂盘惜售等楼市问题,可向物价部门、房产监察大队等单位投诉,经过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核实后,将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内不整改的,市住房局将会配合相关部门责令整改,视情况停止其商品房预售资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商品房禁止出现卖一部分、留一部分等捂盘惜售行为,房源信息和价格要做到公开透明。”张春提醒市民,购房时可通过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商品房销售公示系统查询相关房源信息,通过不同颜色标示可以了解每一套房源的状态情况。另外,购房前还要注意楼盘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