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南宁市拓宽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渠道的对策研究》供应商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南宁市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渠道,解决项目建设融资难问题,为我市建设“四个城市”、推进“六大升级”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南宁市拓宽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渠道的对策研究》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组织单位(委托方)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研究内容
通过对南宁市政府投资项目融资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归纳总结南宁市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情况及特点,对其存在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未来重点发展方向,结合南宁市实际,提出在可用财力稳定增长的前提下,拓宽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领域等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渠道的对策建议。
三、参与选聘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一)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的范围,主要包括广西区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咨询单位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但已承接我委课题任务的供应商,近三年因自身原因有1项课题未达到合同要求,不得申报本次课题研究。课题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
(二)申请单位须熟悉现行国家融资手段及相关政策规定,熟悉南宁市项目建设情况,具有相关规划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
(三)课题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工程项目类、经济管理类、金融类的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博士学位,必须有足够时间从事本课题研究,必须是本课题研究工作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要亲自组织开题、结题等关键节点工作。
(四)课题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五)成果结题文件要求:必须通过专家结题评审会,同时完成如下情况之一方可结题:1)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委课题领导小组投票表决通过;3)完成一篇专题发改要报。
(六)中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对外发表或出版。
四、申报内容及时间
(一)申请单位可登录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首页(http://fgw.nanning.gov.cn/),从“通知公告栏”《关于公开选聘〈南宁市拓宽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渠道的对策研究〉供应商的公告》中下载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申请单位如实填写课题申请书,于2017年5月27日前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将申报材料(一式7份)送达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申请单位对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为虚假信息直接取消评标资格。
(三)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中标供应商,评审结果在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发布。
五、课题进度要求
(一)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应于2017年6月15日前与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课题合同,正式确定课题工作方案和相关事宜。
(二)课题开题。供应商签订委托协议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开题报告,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启动课题研究。
(三)中期评估。供应商于2017年9月30日前形成初步成果,2017年10月31日前形成课题中期成果。
(四)课题结题。供应商在中期成果的基础上,对课题进一步深化研究,于2017年11月20日前提交课题最终成果。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结题。
(五)研究期间,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听取编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六、研究经费
本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15万元。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课题编制研究进度,按协议分期支付相应的经费给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一里1号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科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人:韦欢
电话(传真):0771-555696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南宁市拓宽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渠道的对策研究课题申请书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