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拟建安全生产黑名单 上榜单位投标将受限

24.11.2016  23:37

南宁市修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会上与会代表热议安全生产隐患治理

拟建安全生产黑名单

上榜单位投标将受限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郭燕群)11月23日,南宁市法制办就《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召开专家论证和企业代表征求意见会。如何铁腕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来自各行业的与会代表们提出诸多立法建议。

这次立法,企业代表们最关注安全生产责任怎么明确。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工程项目和场地分包、出租经营的,也不得“分掉”安全生产主要责任,要定期检查承租方的安全生产情况,查验承租方的生产经营范围、手续是否合法、是否达到相应的安全条件等,不能“一租了之”。

有企业代表现身说法,提出除了签订转包和出租合同,还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要承担的后果。有企业代表则表示,虽然有协议约定,甚至还收了抵押金,但企业本身没有执法权,现实中承包方拖延整改或不整改的情况很常见,建议增加处罚措施。安监部门的代表认为,企业监督不了的可以提出举报,修订要明确建立举报制度。

去年10月29日下午,在广西体育中心综合馆,某明星演唱会南宁站正在搭建的舞台灯光架突然倒塌,造成1死13伤。后经调查,这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主要原因是临时搭建的舞台灯光架桁架未采取整体抗倾斜措施,工人违章操作,导致灯架失稳坍塌。

这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就明确,此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由主办单位承担,活动场所及设施、设备的安全保障责任由场所提供单位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由审批单位承担。对此,有演出企业代表提出,目前很多演唱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舞台和音响设备往往都是由主办方自己搭建,演出场馆仅起到提供场所的作用。对于演出搭建的临时建筑设施、设备的安全保障,还应细分责任,否则易出现扯皮现象。有观点认为,可参照外省推动开展大型活动投保公众责任险,以保护参与群众的利益并为承办单位转嫁活动风险。

这次修订拟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上榜的单位参与政府项目建设将受限。例如,征求意见稿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发生一起死亡两人及两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有瞒报、谎报安全生产事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安全评价弄虚作假等情形,一年内不得参加政府投资、融资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

 

【 编辑:覃晗  作者:郭燕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