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主动加量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今年自治区下达给我市的棚户区改造任务为开工14026户,我市经综合考虑后确定开工15820户,目前各项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自治区今年加大棚户区改造实施规模,累计改造18.13万套。为确保目标顺利完成,探索在棚户区改造中推进共有产权试点,实现多元化安置,此外,还将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和“以购代建”安置模式。
我市全面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
今年,自治区下达给我市的棚户区改造任务为开工14026户,我市经综合考虑后,确定开工15820户。国开行贷款项目方面,我市已分两批向国开行申请贷款,获支付贷款16.1亿元,正在办理用款手续约62亿元;社会投资方面,共推出35个引资项目,预计改造1.5万户,拉动投资约403亿元。
近年来,我市全面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去年共完成城市及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0612户,完成率100.3%,顺利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
各县区也在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东盟经开区在棚户区改造市场化运作及安置住房“共有产权”方面,先行先试,获得自治区认可;上林县根据本县实际情况,重点推进城中村改造,初步统计5年规划期内有4000户需要改造;西乡塘区结合我市“三旧”改造,按照以点带面的方式,重点开展城中村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进而全面推开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
全区保障房开工建设21.72万套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包括各类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在内的综合性工程。
2015年,国家下达广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为开工建设21.72万套(户),基本建成10万套、分配入住10万套保障性住房。截至2015年3月底,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9.54万套,完成年度开工21.72万套目标任务的43.91%。全区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66.83亿元,约占全年计划总投资240亿元的27.85%。
在确保上述21.72万套开工任务基础上,广西今年自加压力,加大棚户区改造实施规模,2015年广西棚户区改造规模达18.13万套。
启动棚户区改造共有产权试点项目
为确保目标顺利完成,广西将采取各项措施正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目前,广西已出台《2015年广西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台账管理的通知》《广西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导则实施意见》《建筑农民工公寓住宅产业化试点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顺利推进。
此外,建立和完善住建厅与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协作推进机制。制定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监管方案。进一步细化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的提取和使用程序,建立绿色审批通道,优化工作程序,对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实行规范化管理。
积极探索在棚户区改造中推进共有产权试点,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进度管理。
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和“以购代建”安置模式。鼓励各市通过合理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在确保棚户区居民住有所居的前提下,正确引导群众采用货币补偿方式予以改造,逐步提高棚户区改造中的货币安置比例,积极推进货币化安置与“以购代建”模式相结合,消化商品住房空置率,既要让百姓得到便捷和实惠,又要切实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稳步推进农民工居住条件改善
今年,广西将抓好以农民工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探索推进产业化试点工作。
稳步推进农民工居住条件改善,有序将各类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全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鼓励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建设集体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积极探索利用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开展建筑业农民工公寓建设试点;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将保障性住房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建设和租赁补贴并重,“补砖头”与“补人头”相结合。鼓励和支持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通过租赁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政府按规定提供货币化租赁补贴;指导各地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细则,推进“公廉并轨”全面实施。
推动全区健全住房保障管理体制。为建立制度规范、权责明晰、管理高效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划分,应将住房保障管理服务机构分为行政管理职能、公益性事业单位服务管理职能、市场化企业服务管理职能三个层次。指导各地建立统一的住房保障局,并作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研究拟定住房保障政策、制度、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住房保障管理的监督检查等职能;公益性事业单位负责辖区内住房保障准入申请、审核、分配、退出等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而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投融资职能可交由市场化企业管理部门执行,发挥市场作用,强化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使之成为住房保障管理市场化的重要载体。 (记者 尹海明 通讯员 宁国用 刘菲 )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