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宁市物价局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第三号公示

05.09.2017  15:28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为积极落实南宁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的监管,并结合去年和今年物业投诉热点,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于2017年9月至10月在南宁市青秀区范围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检查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现将有关随机抽查情况公示如下:   抽查内容:   1.是否严格规范执行物业收费公示制度;   2.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是否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3.是否存在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或未征求业主意见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的行为;   4.是否存在随意提高国家规定的水、电价格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理单位的委托代收相关费用,是否存在擅自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的行为;   6.是否执行停车收费相关规定;   7.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问题。   对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纠正,并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附件: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