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环保局通报环境问题:兴宁区治污不力被点名

04.08.2015  10:30

  南宁市环保局通报系列环境问题

  兴宁区治污不力被点名

  兴宁区未如期按方案完成整治,隆安县4成被检企业涉嫌环境违法

  8月3日,南宁市环保局向媒体通报了隆安县、兴宁区存在的重点环境问题,以及2015年南宁市PM10治理工作和餐饮油烟整治推进工作存在的问题。

  兴宁区

  19家企业

  涉嫌环境违法

  据介绍,南宁市环保局共对兴宁区50个对象进行了检查,发现19家企业环境违法,占检查对象总数的38%。在这19家企业中,违法情节较为典型(名单见图三)4家企业,南宁市环保局已经立案查处。至于其余15家违法企业,则要求兴宁区环保局全部依法立案查处。对案件符合行政拘留情形的,要求一律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据了解,兴宁区存在以下较为突出的重点环境问题。

  一是那考河水质污染恶化问题。

  今年初,群众举报和网络媒体曝光那考河水质受污染恶化(见图二)。兴宁区人民政府3月制定了那考河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但畜牧养殖企业关停和搬迁等整治工作未能按照方案的规定在5月10日前完成。

  二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问题(见图一)。

  三是市政府公告落实执行问题。

  经督查,兴宁区在新高环以内的部分区域属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禁售区的公告》规定的重点控制区,该区域部分企业在公告期限届满后仍然违规继续燃用木材、生物质颗粒等高污染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