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第五中学承式楼、科艺楼、运动场重建工程和南宁市第十四中学综合楼2个项目确立代建情况的公示
根据《南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015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我委向社会公告南宁市第五中学承式楼、科艺楼、运动场重建工程和南宁市第十四中学综合楼项目的基本情况并邀请有意向的代建单位参加比选。根据报名情况,2015年12月2日我委组织市财政局、市教育局、项目业主等单位召开关于上述项目确定代建单位的工作会议并形成会议结果。现将会议结果公示如下:
一、南宁市第五中学承式楼、科艺楼、运动场重建工程项目的代建单位拟为南宁市工程咨询规划事务所;
二、南宁市第十四中学综合楼项目的代建单位拟为南宁市凯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期: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9日。拟定的代建单位不得违反《南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即:
1、已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的;
2、近2年承接建设项目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或有重大违规、违约行为的;
3、无法履行代建职责的其他情形。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疑议或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请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科,并报送有关书面材料(加盖公章或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如无疑义,我委将在公示期结束后按规定将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联系人: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科 麦智德
联系电话:0771-5539166、5558195(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 530021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