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南宁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21.02.2017  19:18

  中国共产党南宁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7年2月17日中国共产党南宁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南宁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7年2月17日在南宁召开。出席会议的南宁市纪委委员43人,列席全会的有127人。

  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小东出席全会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其他厅级党员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17年纪律检查工作。审议通过了王祝广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强化政治担当 忠诚履行职责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指明了奋斗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彭清华同志在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王小东同志的讲话,紧密结合南宁实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彭清华同志在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的讲话精神,对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全市各级纪检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市委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团结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在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扎实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坚定不移惩治腐败,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气象,社会风气明显向好。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强调,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纪检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特别是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用担当诠释忠诚,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第一,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把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与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违反党的纪律、危害政治安全行为作为执纪审查的重中之重。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树立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推进党员干部家风建设,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

  第二,用好问责利器,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抓手,紧盯“关键少数”,把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着力发现并纠正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责任缺失的问题。突出问责重点,加强协作配合,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情形严肃问责。建立问责情况定期报告和备案制度,加大对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完善常态化督查机制,用督查传递压力,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第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对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继续紧盯违规大吃大喝、私车公养、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滥发奖金补贴以及隐秘场所聚会等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总结经验、梳理问题,修订完善制度,把制度建设的过程转化为深化认识、增强执行力的过程。

  第四,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建立监督执纪协作机制,依规依纪、安全文明执纪审查,充分发挥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聚焦六大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第五,聚焦中心任务,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找准巡察定位,紧盯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政治巡察,以盯住重点人促动大多数紧起来,以关注重点事带动基层组织建设强起来。规范巡察管理,建立健全巡察联动机制,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成果运用,扎实做好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第六,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着力提升监督实效。落实“纪检机关也是干部之家”的理念要求,转变执纪方式,突出执纪特色,坚持抓早抓小,健全完善干部容错纠错机制, 严肃查处庸政懒政怠政行为,为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纪检机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执纪审查方式,全面推进基层廉洁工作站建设。深化市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全面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第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加强能力作风建设,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市县纪委派驻机构职责定位,加强市直单位内设机关纪委建设。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对重点人员、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规程,严控自由裁量权,防止以案谋私。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纪检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不负重托,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首府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勇当广西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的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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